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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脣槍舌劍,沒有針鋒相對,經過兩個半小時的各抒己見,外界猜想的原本會充滿濃烈“火藥味”的汽車“三包”立法聽證會,在平和的氛圍中結束。
昨天下午,國家質檢總局舉行了針對《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簡稱汽車“三包”規定)的立法聽證會,包括消費者、汽車經銷商、汽車生產商、行業協會等在內,共有16位聽證代表參會,“汽車三包期限需延長;出現問題的汽車應由第三方權威機構鑑定”成爲聽證會上要求最“強烈”的聲音。而一些經銷商則擔憂,一旦汽車“三包”實施,可能會產生消費者惡意退車、換車等現象。
“目前汽車三包規定的出臺條件已經基本成熟”,儘管聽證會未透露汽車三包規定出臺的具體時間表,但據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劉兆彬透露,質檢總局正在加緊制定汽車“三包”相關配套標準、實施細則和操作指南。
現場
消費者:10分鐘發言說不夠
廠商:發言謹慎兩分鐘講完
質檢總局此前從報名聽證會的人員中,選擇了17位代表作爲聽證陳述人蔘會。其中消費者代表8人;另有北京現代、豐田、長城、東風、大衆5位汽車生產製造商代表;1家汽車經銷商、1家修理商代表以及來自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中保研汽車技術研究院各1名代表。不過,僅有的一名汽車修理商代表,因途中遭遇堵車,未能趕到聽證會現場。
聽證會上,表現最踊躍的是消費者代表,10分鐘發言還說不夠。而幾位廠商代表則普遍很謹慎,發言很簡短,有的說了還不到兩分鐘。記者旁聽發現,消費者的主要訴求意見是兩年整車“三包”有效期太短,應延長;而廠商則希望設立獨立的第三方鑑定機構。
此前很多人曾猜測,這場聽證會將會迎來一場激烈的辯論。因爲在徵集意見期間,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認爲汽車“三包”規定過於簡單,應緩步推進。但是在聽證會上,只有中消協參加,原本與其觀點不同的中汽協則無人前來。這也被認爲是聽證會上“爭”不起來的原因。
記者注意到,質檢總局在聽證會安排座位上也“設計”了三大陣營:幾位消費者代表位居正中,兩側分別是廠商和經銷商、協會代表。
聲音
消費者:退換車“兩包”有效期太短
“三包”徵集意見稿規定:車售出30天有問題可免費退換車;整車“三包”有效期是兩年或4萬公里。
消費者代表李紅旗指出,30天免費退換車的時間太短,根本不能體現出車的質量,再加上北京等城市還有限行的措施。因此以行駛公里數爲準比較合理,建議至少應定在5000公里至8000公里比較合適。
“30日這個時間從哪天開始算?”消費者代表崔凱提出,最好能延長或者增加行駛公里數條款,而整車“三包”兩年4萬公里的標準還應該更高點兒,比如可以3年6萬公里、4年8萬公里等。消費者代表鄭吉生認爲,除了增加行駛公里數,還應該以最後達到的爲基準,而不是以先達到的天數或公里數爲準。
經銷商:“誰銷售誰負責”不公平
經銷商代表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認爲《徵求意見稿》將經銷商作爲第一責任方不妥當,誰銷售誰負責不公平,汽車質量出現問題,其主要責任應該在廠家,經銷商只是被動執行廠家的一些規定。二是希望消費者也有協助取證的義務。經銷商擔心,汽車“三包”一旦實施,會有一些消費者惡意退車、換車,應該就此建立防範機制。
另外,部分經銷商代表還認爲退換貨相關規定在實際操作中面臨難題。比如,徵求意見稿規定,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時間累計不得超過35日。“我們無法提前準備好所有的汽車零件”,來自大衆汽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的代表趙興輝說:一部分需要進口的零件只有在消費者提出修理需求的時候才能向海外訂貨。而進口零件的運輸和辦理各種手續,少則需要一個月,多則超過兩個月。35日這個修理時限,“我們有時可能無法做到。”
來自利星行(北京)汽車有限公司的經銷商代表葉永青也提出:“有時候,我們想給消費者退車都退不回來,比如北京限制車牌號,我們搖不到號,就沒法給消費者退換汽車。而且汽車是很特殊的商品,還涉及購置稅等諸多問題。
不滿
檢測費高擋住維權
在處理投訴問題時,一直以來都在實行誰主張誰舉證,消費者要鑑定證明車輛質量有問題,就得先自掏腰包,花費數千元、上萬元甚至數十萬元來進行檢測。
消費者代表崔凱建議,應建立一個統一的基金,汽車生產廠家交出一定的保證金,當對問題汽車進行檢測時從基金中統一支付。
消費者代表張義說,有的國家級機構出具的鑑定意見往往是模糊的,沒有明確是廠家還是消費者的責任,讓消費者的維權風險極高。因此建議在整車質保期內,只要經銷商、生產商拿不出消費者使用不當的具體證據,則不需要進行質量鑑定,銷售商必須首先履行免費維護、更換義務。
建議
設立第三方鑑定機構
汽車出現問題後,究竟怎樣才能判別是質量問題還是消費者使用不當,這使得設立第三方獨立鑑定機構在代表們中呼聲很高,成爲消費者代表、汽車商家代表、行業專家的共識。
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祕書長韓峯提出,目前汽車退換的標準難界定,亟待設獨立第三方鑑定機構,並保證其具備獨立性、權威性、技術性三大特徵。另外,如何定義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哪些屬於該置換或退車,哪些問題屬於可修理的範疇等,都需要法規進一步細化和明示。
汽車生產商代表、“北京現代”的龍武軍也認爲,質量問題需要明確由誰來判斷,最好有第三方機構,省去互相扯皮的麻煩。 (記者楊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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