覈定月營業額在1萬元以下的個體戶,可免交個稅了。昨日(17日),記者從市地稅局方面瞭解到,該局上月底發佈《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覈定徵收個體工商戶承包承租經營戶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稅負的通知》(渝地稅發[2010]177號)(下稱《通知》)顯示,我市使用覈定徵收個稅的個體工商戶,每月核定營業額在1萬元以下的,免徵個稅。而每月核定營業額1萬元以上的,個稅稅率下調40%。即從以前的1.5%下調到0.9%。 (記者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