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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據記者瞭解到,四川通達電器公司(下稱通達公司),其股權紛爭以一則單純的經濟糾紛而迅速竄紅網絡,如今更演變成了拷問司法機關公信力的敏感話題,顯然已不再是“息事寧人”所能解決的問題。
特殊錦旗引發的“股權糾紛案”錦旗哥侯建民炒作爲哪般?
看似一面普通的“錦旗”又浮現在輿論面前,生活在天府之國成都的“錦旗哥”侯建民,因與原工作單位四川通達電器公司存在股權糾紛,於是向成都市公安局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劉氏夫婦涉嫌“職務侵佔高達10億”。而侯建民的舉報行爲和結果,以及當前仍然在通過網絡媒體對劉氏夫婦進行名譽詆譭、貶損和人身攻擊的做法,從專業的角度認知和分析,侯建民涉嫌“誣告陷害”的可能性較大。
成都市公安局對媒體迴應侯建民的舉報時說:“經過幾年的調查認定該案屬於一般的經濟糾紛,並非刑事案件,所以依法對此前的立案進行了撤銷”,由此,引發了“錦旗哥”侯建民繼給成都市公安局贈送“最大不作爲”錦旗之後,此番再度送出“人民的保護傘”錦旗。公安機關對侯的此番作爲公開解釋是“故意炒作”,在筆者看來,侯建民送出“不作爲”和“保護傘”錦旗之目的,不外乎有兩種可能:其一,是對成都市公安局調查、否定並撤銷劉氏夫婦“職務侵佔高達10億”的刑事案件存在疑問,認爲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處理;二則,侯建民可能已意識到自己涉嫌“誣告陷害罪”的機率較大,從而希望能夠以網絡熱點的炒作來煽動廣大民衆的同情心,試圖通過網絡輿論混淆視聽給相關司法部門施加壓力,力求自保。
成都“錦旗門”又起波瀾錦旗哥屢次炒作中國司法傷不起
筆者看來,既然成都市公安局已明確迴應了此案屬於一般的經濟糾紛,並非刑事案件,那對於侯建民當前的種種說法及做法就應有一個正面的立案調查意見。作爲侯建民到底是誣告陷害、是錯告、是檢舉失實?還是成都市公安局撤銷案件本就值得懷疑?其實也不是一個太難調查的事情。首先,侯建民舉報此案的對象非常明確,對舉報的事件性質和涉嫌職務侵佔的標的也一直持肯定意見;同時司法機關經過立案調查並撤銷此案後,侯建民仍然在散播劉氏夫婦涉嫌職務侵佔的信息,就可以排除侯建民“錯告”和“檢舉失實”的可能性。那麼,剩下的狀況不是侯建民誣告陷害,則就是司法機關的立案調查結果確實存在問題。
如今“錦旗哥”侯建民通過一番炒作行爲,已然將此事件推向了“不立案調查,則無法收場”的地步。因此,爲了還事實一個真相、保法律聖地一方清明,筆者認爲有關司法部門應當以積極的態度儘快對此事件展開調查,正面迴應侯建民到底是否涉嫌“誣告陷害”?給雙方當事人一個明確的交待。否則,無論是對廣大關注此事的民衆,還是對涉及此案的雙方當事人,都將是一種傷害。一味地“和稀泥”,也必將會把此事件越攪越混,導致觸犯法律之流最終卻逍遙於法外,受傷害的是真正的弱者,並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力在民衆中的信賴度。
或許布萊爾的這段話能夠讓引起我們的反思:“試圖避免衝突的決定和選擇是一個嚴重的錯誤,是政治上懦弱的表現。這一切不是我們找他們的麻煩,是他們找上我們的”。(前英國首相布萊爾回憶錄一書中節選)
問題出現了,怎麼辦?解決,如何解決?又如何維護法律的尊嚴以及公平和正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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