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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池城區某培訓學校上班的岑先生最近有些“鬱悶”!去年9月初,岑先生花近16萬元購買一輛豐田卡羅拉,爲新車上了各種保險,費用約爲5000多元。一年下來,他的車共出險3次,累計獲賠1500元左右。今年續保時,這家保險公司卻告知他,保費將在去年基礎上上浮20%,岑先生很無奈。
無獨有偶,家住拉友社區的韋先生,車齡剛滿一年,交了全險,也因刮蹭等小摩擦事故保險理賠了5次。續保時,卻被保險公司婉言拒保了。工作人員告訴他,公司有規定,一年出險超過5次就不給保了。後來,他找了其他保險公司,可對方在全國聯網的保險平臺上一查,都說不能爲他續保商業車損險了,只能讓他保交強險。
日前,記者走訪河池城區多家保險公司發現,爲規避風險,這些公司都制定了車險“獎優罰劣”措施,出險次數和續保保費緊密相關。
車主質疑出險制度不合理
據瞭解,我市現有華安、中國人保財險、大地、安邦、都邦、平安、永誠和太平洋(601099)等8家汽車險保險公司。
記者從這些保險公司獲悉,內部都統一規定:車交了強險後,在一年內出險一次的,第二年保費不變,出險兩次,第二年保費上漲10%,出險三次,第二年保費上漲20%。商業險則是新車投保一年後,出險次數3次以下,第二年保費不變;達3次,保費上漲10%;4次,保費上漲20%;5次以上,保費上漲30%,同時有些保險公司就不願意接受投保了。
有懲罰,必定就有獎勵。據多家保險公司理賠人員介紹,新車投保一年後,無出險,第二年保費享受九折優惠,還無出險,第三年保費享受八折優惠,再無出險,第四年保費享受七折優惠,最低到七折止。如果享受七折後出險,再投保,保費恢復到第一年的狀態,依此循環。
對於保險公司的這種“獎優罰劣”規則,不少車主認爲保險公司的出險“行規”制度很不合理。例如頭一年來所出的車險,大多是小事故,而且有的是單方事故,比如碰了樹、倒車時蹭到了小區大門或者圍牆,有的是被別人刮蹭。對於這些事故,保險公司每次出險賠付額只有五六百元,與他們所交保費相當。可續保時,保險公司只計算出險次數,不管金額大小,其風險評估是不科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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