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化退車折舊費降低新版意見稿規定,除應免費退車的情形之外,消費者退車時,應減去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新版的補償費計算公式為:[(車價款×行駛裡程)/1000]×n,其中使用補償系數n由制造商在0.5%至0.8%之間確定,並在『三包』憑證中明示。而2004年時規定的使用補償系數n是在0.5%至1%之間確定。以25萬元的車、行駛兩萬公裡為例,按照新版補償費計算公式,補償系數假設為0.8%,那麼消費者要支付的使用補償費為4萬元。而如果按照2004年時的草案規定,如果補償系數為1%,那麼補償費就是5萬元。補償系數降低,消費者少掏了整整1萬元。新版本規定,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包括等待維修備用件時間,超過5日的,修理商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而原來的草案規定是超過2日就要提供備用車。記者楊濱有話要說沙小易:早該『三包』了,否則消費者掏錢買車後,地位一下子從上帝變成孫子了,一切得聽4S店的,還發生把人家新車發動機拆卸置換讓消費者買單的事。陳志國:汽車『三包』,姍姍來遲,6年了,請有關部門解釋。 31710285:應該參照國外的售後標准。『三包』有效期應該至少3年,而不是2年;如果達到退車換件的情況下,處理時間不能超過7天。蔣有三:『出現嚴重安全故障』,看由誰來解讀。真要是出了車毀人傷的事故,刀架在脖子上廠家也不會承認是車輛本身的安全故障。 1051536672:對生產廠家的要求更高了,希望國產車能適應並不斷提高。一縷輕風(844916607):規定挺好,只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消費者的利益仍然無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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