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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9月6日電(記者杜燕)今天上午,北京首個行業預付費服務交易合同推薦文本——《昌平區溫泉行業預付費服務交易合同(試行)》正式發佈,其中明確規定市民今後購買的溫泉記名計(次/時)卡、儲值卡,將不設有效期;同時規定患病或飲酒過量者不得進入溫泉浸泡。
目前,北京昌平區有溫泉企業40餘家,每年接待遊客200多萬人次,年收入近10億元。不過,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在調研中發現,雖然北京昌平溫泉資源開發利用總量位居京郊之首,但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機制也不夠完善,且在針對會員和散客兩類遊客推出的年卡、儲值卡、計次卡,普遍存在格式條款不規範等現象。
爲此,昌平工商分局起草了《昌平區溫泉行業預付費服務交易合同(試行)》推薦文本,以規範溫泉行業預付費服務交易。
合同文本中明確了預付費用支付方式、履行方式及期限、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其中,在卡的有效期限上,明確了記名計(次/時)卡、儲值卡不設有效期;在甲方應滿足的自身條件上,明確患有相關疾病、服用精神類藥物和飲酒過量時,不得進入溫泉浸泡;消費者在交付預付費用後7日內尚未持卡消費的,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乙方應當一次性返還全部預付費用等。
當天上午,北京市昌平區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成立了溫泉行業分會,九華山莊、溫都水城等14家溫泉企業成爲首批會員,將統一使用《溫泉行業預付費服務交易合同(試行)》推薦文本,建立溫泉行業的合同信用評價機制。
另外,11家溫泉企業還於日前簽訂了消費爭議“先行賠付”協議書,每家溫泉企業預交不低於1萬元的保證金,實行專款專用。當保證金金額低於總額的50%時,企業應及時補足。如此一來,今後,消費者一旦和這11家企業發生消費糾紛,可以到工商部門及消協投訴,經覈實,消費者可先從該企業的“先行賠付保證金”賬戶中獲得先行賠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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