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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太原8月23日電(任麗娜)記者23日從山西省環保廳獲悉,山西省將實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煤礦、採選等污染排放總量和環境風險因素較大的企業被納入試點範圍,10月底前全部投保。
山西省環保廳官員稱,近年,山西省環保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環境形勢依然嚴峻,潛在的環境風險較大。特別是一些污染事故的發生,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民衆生命財產受到威脅。
據介紹,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突發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失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爲標的的保險,是新時期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新的環境政策。山西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是維護污染受害者合法權益,提高企業防範環境風險能力的有效手段。
根據山西省企業的特點,山西將污染物排放總量和環境風險因素較大的企業作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試點範圍:煤礦、採選、化工、非煤礦山採選、冶金、焦化、電力、醫藥、建材等高環境污染風險企業,同時鼓勵和支持未列入試點名單的企業積極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山西省環保廳表示,2011年8月份,將組織下發實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具體方案,召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推進會。參保範圍企業將在2011年10月底前全部投保。
據瞭解,對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企業,環境部門將停止審批該企業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批准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不得核發排污許可證,不得出具企業上市和再融資環保覈查意見,不安排環保補助資金等。
此外,保險監管部門依法對保險機構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業務實施監督管理。對於違法違規或者侵害投保企業和受害人合法權益的行爲予以嚴厲查處。
環保官員稱,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山西剛剛起步,將重點解決好風險評估、損失評估、責任範圍、賠償限額、索賠時效等關鍵問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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