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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接到了青島商客隆物流有限公司肖淑麗女士的投訴:她所在的物流公司買了河北省衡水市永誠保險公司的一種保險,保費50元/車/次,保額100萬元/車。今年2月19日,物流公司的車發生車禍想理賠,但是到現在已經快半年了,對方一直不給明確答覆。
真便宜50元就能保百萬
肖女士向記者透露:“2010年11月份,有保險業務員去單位推銷保險業務。他說河北省衡水市有個永誠保險公司保費很便宜,保費50元/車/次,最高保額達到100萬元/車。只是這個險種只和中國物流聯合運輸協會合作。我們公司就加入中國物流聯合運輸協會,並將保險事項委託給他。這樣我們就成了這個協會的會員,並且在河北永誠保險公司購買了這份保險。”
“當時一共交納了14500元,永誠保險開具了保費收據10800元,中國物流聯合運輸協會開具了保險代理費3240元,其餘爲”跑腿費“。保險金額100萬元/車,保險期限爲一年,一年總出車次數不許超過300次,用完爲止。每發一次車就會通過網絡通知保險公司,對方都會登記在案。”
出事了保險公司開始拖
“2011年2月19日凌晨4點左右,我們的車輛在山東省菏澤市發生交通事故,早上八點多,我公司人員上班後,接到駕駛員電話說車子出事了,我們派人到達現場後,發現車上貨物散落,馬上給保險公司打電話,說貨損很多。直到第三天,保險公司纔去現場清理。”
“由於我們是青島第一家出險的客戶,要在青島進行理賠。貨物返回青島,等到保險公司、運輸協會人員都到達青島後,在他們現場監督情況下,打開蓬布,下貨,清理。3月20日左右,公司按照保險公司要求將材料準備齊全後,交給保險公司。之後我們一直催促,保險公司一直以忙爲理由不予答覆。”
肖女士說:“發貨廠家報的損失是七十萬,但是肯定有虛高的成分,因爲有些貨並沒有損壞,出事之後都返廠了。廠家拿出了一些證據說是七十萬,如果保險公司能拿出證據證明它的價值也可以,但是保險公司和協會一直沒拿出證據,對方也一直沒有答覆,所以目前還在理賠當中。按照正常保險流程,資料齊全後,保險公司必須10日內給保戶答覆,現事情已經過去快六個月了,仍然沒有結果。”
不受理只因報案超時
記者隨後撥打了永誠保險青島分公司的電話,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分公司並沒有這種50元保100萬的保險業務,但河北衡水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則確認確實有這個險種,說險種的處理權都委託給了運輸協會,這件事情一直沒回復是因爲有些相關信息不太一致。
記者隨後又撥通了該協會會長楊廣懷先生的電話,楊先生向記者介紹:“這種險是中國物流聯合運輸協會和永誠保險爲物流公司設立的內部專屬保險,只有該協會的會員才能買這種險。由於這種保險很廉價,保額又很高,所以理賠條件都非常嚴格。當時協議裏面有規定,事故發生後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必須要在一個小時之內報案,如果超過一個小時就不再受理。而當時他們是21日10點報案,晚了近30個小時。”
業內:這種情況不多見
記者隨後就相關情況向某大型保險公司的專業人員諮詢,這位專業人員告訴記者:“這種第三方與保戶之間的糾紛平時很少見。一般來說貨物保險都是100元保10萬,像這個50元保100萬的險種確實沒聽說過,確實有些太便宜了。但是如果第三方能夠提供這種條件的話,保險公司還是可以交給第三方全權代理。雖然說物流公司是保戶,在事故發生後有索賠權,如果物流公司與第三方(運輸協會)之間簽署了協議,而且經過保監會認證,就得按照協議裏面的條件來辦。但如果沒有保監會認證,只有雙方簽字蓋章的話那就只是一個民事協議。另外,一般來說,10天之內不論理賠與否,保險公司都要給對方個回覆,像這種快半年了一直沒回復的情況確實不多見。”
律師:可繼續要求索賠
記者又把相關情況反映給了山東中誠信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夏冰,律師認爲:對於裏面這個一小時報案的條款,雖然說白紙黑字寫着,雙方也都簽了字,但是主要問題有三個;一是這個條款有沒有專門告知司機,如果司機不知道的話就不具備法律效力。二是一小時之後報案對於責任認定有沒有影響,如果對責任認定沒有影響的話就不算合法。三是如果相關法律法規沒有這種規定的話,也不具備法律效力。案子中,司機當時不知道報案電話,對於事故的責任認定沒有影響,據我所知,也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說事發後必須一小時內報案,所以物流公司還是可以要求索賠的。(半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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