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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稅務總局15日發佈聲明稱,此前有媒體發表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及解讀稿均系僞造。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針對個稅法修訂後可能出現的“年終獎越多、稅後所得越少”、“多發1元,個稅多繳2萬”的問題,國稅總局認爲其違背了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基本原則,也打擊了人民羣衆努力實現勞動致富的積極性。
報道稱,國稅總局發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即47號文,對稅率表作了修改,還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進行修訂。
報道稱,國稅總局提供了兩種全年一次性獎金所得的計稅方法,並新增一個適用於全年一次性獎金所得的稅率表(含速算扣除數)。總體來說,全年一次性獎金要單獨作爲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國稅總局在15日發佈的聲明中稱,上述僞造的公告及解讀“嚴重誤導了納稅人”,稅務總局將依法行使追究僞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力。
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取得的各項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今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稅起徵點提高到3500元,將超額累進稅率中第1級由5%降低到3%。修改後的個稅法將於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人僞造47號公告的聲明
近日有人盜用國家稅務總局名義,對外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2011年47號)”並做解讀。該文及解讀內容在媒體刊登後,嚴重誤導了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從未發過該文件及解讀稿,此文件及解讀稿系僞造。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法行使追究僞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力。
特此聲明。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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