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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債危機』這一話題近期持續昇溫。昨日,面對有機構和個人對審計署公布的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提出的質疑,審計署新聞發言人表示,此次審計涉及的每一筆債務和每一個數據都是有據可查、真實可靠的,不存在個別機構和個人毫無依據、憑空推測出的所謂『低估』或『遺漏』的問題。
但值得一提的是,央行、審計署、銀監會相繼發布的地方債規模的數據有著數萬億的差距,的確是不爭的事實。雖然由於各地舉債融資渠道多樣,程序不透明,償債責任未落實等問題給審計工作帶來客觀上的難度,但數據背後體現出的統計口徑差異值得深思,而這筆巨額地方債又該由誰以及如何『買單』? 『資不抵債』與『可控』之爭與華爾街『做空中國』相呼應,中國本土債危論者的核心同指地方政府債務。這是一種前所未有的內外一致『共識』:中國地方政府債務真的出現了問題,問題到底有多大?譬如『資不抵債』則是一種觀點,而與此同時,有政府背景的中國投資銀行則認為地方政府債務屬於可控范圍。
CCVI中國價值指數在對中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級調研中,對以上兩種評價得出自己的看法,一是華爾街和中國本土共同的債務危機論者忽略了這樣一個前提,即中國地方政府並非『法人』主體,因此在負債之時,也無以或沒有辦法對自身資產進行評估,所以談不上負債比或者還不還債;二是有政府背景的中國投資銀行對地方債的可控或不可控並沒有給出更有說服力的理由或依據。
很顯然,對中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危機論或可控論都忽略第一個前提,僅僅是從銀行信貸或其他負債方式中單純地對所公開公布的數據進行評估,而相當一部分政策性金融機構或許不包含在其內,同時3萬多個鄉鎮政府負債並未審計。CCVI在對鄉鎮一級政府負債調研中,主要面對的就是相關數據的統計難度,而作為與中國最基層的自治組織對接的一級政府,在城市化、工業化和具體項目佔有土地及其交易過程,鄉鎮一級政府往往是最直接的談判者或議價者,以及項目搭配過程進行負債的關聯主體。 『底』究竟是多少在審計署對地方政府債務審計中,首先明確了審計署作為國務院的『第三方』部門,審計署這一次的行政使命,僅僅歸結於兩個字:摸底。審計署無權、也不方便對此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將摸底摸出來的結果匯報國務院,其任務就算了結。眾所周知,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提出和警惕,起先源於金融監管部門即銀監會對負債風險的警示。由此揭開了地方政府債務與銀行信貸的部門性風險、可能誘發的系統性風險,以及全社會及行政風險的危險連鎖反應的鏈條。是這一鏈條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重視,而並非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本身的警惕。因此,審計署的『摸底』,就是有助於中央政府進一步左右或強化對這一風險的認識,以此形成解決問題的決策。譬如對地方融資平臺的4.97萬億元債務口徑,則是財政部、央行、銀監會和發改委四方所認定之數。
審計署審計的原始『依據』,應該是來自銀行監管部門的12萬億或14萬億(以央行2011年6月1日發布《2010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中有關地方政府貸款負債額相當於銀行貸款總額30%計算,約人民幣14萬億元)。審計署根據這一『數據』開始對地方政府進行債務審計,會首先來自地方政府的拒絕並最終討價還價,由此得出雙方共同認可的一個極點,即最後審計署公布的10.7萬億元。
根據2010年審計署、銀監會、央行公布的地方融資平臺貸款額(見圖表1),CCVI認為,對於審計署得出這樣的一個數據,已經相當不易。但與金融監管部門所統計、而不是摸底『摸』出的數據相比,顯然是少多了。而金融監管部門已經非常清楚,即使這樣一個不被審計署認可的數據,已經是有意無意疏漏了很大一部分,其中包括審計署與金融監管部門『不謀而合』的鄉鎮一級政府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