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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項議案全部獲得通過,全年分配股利123.77億元,佔銀行淨利潤32.31%
2011年6月28日,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銀行”)在上海召開了2010年度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鬍懷邦主持,9項議案全部獲得通過。
會議審議並以記名投票方式通過了2010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2010年度監事會報告,2010年度財務決算報告,2011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聘用2011年度會計師事務所,與匯豐銀行續簽《銀行間交易主協議》,委任杜悅妹、馬強、卜兆剛爲非執行董事及蔡耀君爲獨立非執行董事,2010年度董事、監事薪酬方案,201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等多項議案。
關於利潤分配方案,會議同意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報表銀行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38.31億元;按照一般準備餘額不低於風險資產期末餘額1%的原則,提取一般準備51.32億元;提取任意盈餘公積169.68億元。同時,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562.60億股爲基數,向登記在冊的A股股東和H股股東,每10股派發紅股1股,分配股票股利總額爲56.26億元;每10股分配現金股利0.2元(稅前)。加上上半年已每股現金分紅0.10元(分配現金股利總額56.26億元),2010年全年,交通銀行共分配各類股利123.77億元,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集團淨利潤(歸屬於母公司)的31.70%,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銀行淨利潤的32.31%。利潤分配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及中國會計準則報表銀行未分配利潤均爲0。
股東大會批准委任杜悅妹女士、馬強先生、卜兆剛先生爲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委任蔡耀君先生爲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杜悅妹女士、馬強先生、卜兆剛先生、蔡耀君先生須待中國銀監會覈准其董事任職資格後方可履職。
此外,爲加強持續關聯交易日常管理,股東大會還同意交通銀行與匯豐銀行續簽《銀行間交易主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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