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22日,甘肅省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說,從7月1日起上調全省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
甘肅省人社廳廳長龐波介紹,調整後的甘肅省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分爲四個檔次,一類區爲560元/月,二類區爲520元/月,三類區爲480元/月,四類區爲450元/月,分別爲現行全省各類區最低工資標準的72%左右。另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每人每月還有15元門診醫療補助,隨失業保險金同時發放。
截至2010年末,甘肅省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爲36723人。此前,甘肅省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是2010年7月1日調整的,一類區爲430元,二類區爲400元/月,三類區爲370元/月,四類區爲345元/月,其最高標準在西北五省居末位。
龐波介紹,調整後,甘肅省失業保險金平均水平爲517.5元/月,比調整前提高了34%,是多年來甘肅省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甘肅省人社廳副廳長曹玉龍介紹,此次調整的原因是,近期物價不斷上漲,尤其是直接關係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糧、油、肉、禽、蛋及蔬菜價格上漲,而甘肅失業保險基金有一定結餘,且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以及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已提高,因此決定對失業保險金標準進行相應調整。(記者朱國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