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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太原6月17日電(呂瑋)記者17日從山西省質監局獲悉,該局最近查處了兩起嚴重的食品生產違法案件。一起是大同市綠苑飲品有限責任公司冒用廠名廠址,生產銷售不合格的杏仁花生植物蛋白飲料;另一起是山西杏花村汾溪酒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白酒。
根據有關規定,大同市綠苑飲品有限責任公司被責令停止生產銷售該飲料,沒收全部違法所得7293.4元,並處以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三倍的罰款134013元。
5月28日,山西省質監局根據舉報,對大同市陽高縣大同市綠苑飲品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據查證,該公司正在生產銷售的杏韻牌杏仁花生植物蛋白飲料庫存1800件。
據檢測,該飲料杏仁含量嚴重不足,且花生超量、大豆超量。經覈實,該產品外包裝上標註的廠名“露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廠址“承德市高新區”均屬冒用。
5月30日,山西省局稽查分局根據舉報,在文水縣查獲一批超打生產日期、酒精度低於國家標準規定的問題白酒。該涉案生產企業爲山西杏花村汾溪酒業有限公司,具有合法的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等證照手續。
執法人員在其成品庫檢查發現,該公司生產的一批“宏杏牌”金家福酒(酒精度爲50%vol、淨含量爲475ml)標註的生產日期竟然爲2011年6月6日,存在超前標註生產日期違法行爲。執法人員隨即抽檢了該批52°金家福酒和另一種標示爲42°的白酒,均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要求。
近期,山西省質監局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從嚴監管三類企業,即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使用添加劑的食品生產企業、有關化工企業。
生產許可證成爲質監部門嚴格審覈的重要內容,對不能持續滿足准入條件的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一律撤銷許可,強制退出。對食品生產企業,質監部門要求加強食品生產過程控制,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量和使用時間記錄,督促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範圍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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