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曾於2011年5月14日以《寶安“石墨礦門”越描越黑,分析師失語律師上位》爲題,對中國寶安(,)石墨礦事件進行了報道。日前,代理該案件的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律師向本報記者表示,在石墨礦整個事件過程中,中國寶安“應該承擔信息披露遲延和虛假陳述責任。因與券商構成共同過錯,所以屬於連帶責任。”
一問:
“澄清”爲何姍姍來遲?
記者獲悉,中國寶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貝特瑞新能源材料公司曾經在其官方網站發佈瞭如下信息:“石墨礦山:貝特瑞擁有近2.68億噸儲量、適合於鋰離子二次電池用的優質石墨礦產資源,可以確保原料供給穩定、持續。”還配有圖片。而貝特瑞是中國寶安在黑龍江拿石墨礦的實施主體。不過,中國寶安卻表示其2010年4月刪除了這些信息和圖片。那麼,中國寶安爲何要刪除這些信息和圖片?其用意和動機是什麼?
對此,張遠忠律師認爲,如果中國寶安發現信息存在錯誤而刪除這些信息和圖片,屬於自我糾正,這無可厚非。但在市場已經出現中國寶安有石墨礦研究報告並且已經被媒體大量報道、股價發生巨幅波動的時候,應當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35條和71條規定及時進行澄清。而中國寶安在一年之後才發佈澄清公告,屬於信息披露遲延,應該承擔虛假陳述的責任。聯繫到該事件的四家當事券商來看,屬於共同過錯。
而2011年3月15日,已經距離股價異動5個多月後,中國寶安纔在發佈的《澄清公告》中聲稱:黑龍江寶安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業務基本處於停滯狀態,目前沒有礦產資源;鶴崗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位於鶴崗市雲山地區的探礦權已進入鶴崗市政府審批程序,但該探礦權具體位置尚未明確,面積未知,且公司無法確定能否取得探礦權,也無法確定取得探礦權後能否探出礦。據瞭解,該擬購買的石墨礦資源位於雞西市柳毛地區,資源儲量爲5000萬噸以上,但該礦產目前仍在協調之中,交易價格和交易方式尚未明確,且公司無法確定能否取得相關礦產;公司在其他地區尋找石墨礦資源目前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目前,貝特瑞公司所使用的石墨原材料主要來自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