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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福州市政府獲悉,爲規範生豬產品經營行爲和市場流通秩序,確保入市流通的生豬產品質量,保障羣衆肉品消費安全,福州市將實施豬肉質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統管理。
據福州市政府介紹,將在城區各生鮮超市、農貿市場安裝調試肉品質量可追溯系統相關的電子網絡平臺、手持交易終端、溯源電子計價秤、追溯系統查詢終端等設備,實施肉品質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統管理。
根據要求,凡進入城區市場銷售生鮮豬肉的經營者,必須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在農貿市場、超市等固定攤位銷售;豬肉產品必須是福州市定點屠宰場屠宰或提供,並具備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和合格驗訖印章;必須使用肉品質量追溯卡和溯源電子計價秤,憑追溯卡進行銷售。
(記者沈汝發、夏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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