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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舉行的第十三屆主板發行審覈委員會成立大會上,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我國已經建立了基本適應國情的發行監管制度,自2009年以來進行的兩輪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也基本達到預期效果。
兩輪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監管層淡化了“窗口指導”,大力推進市場化發行新股,新股定價不再通過行政部門的審覈,而是由詢價機構通過報價的方式來確定,這確實是發行制度的一大進步。但如果要說達到預期效果,筆者以爲還爲時尚早。
不容置疑的是,失去了“窗口指導”,新股呈現出“三高”發行的態勢。以往那種20倍左右的發行市盈率早已不見了蹤影,取而代之的是30倍、40倍甚至是超過百倍的發行市盈率面世。而且,新股無論是發行價格還是發行市盈率都頻頻刷新紀錄。
在A股市場上,新股到底以什麼樣的市盈率發行,其實並沒有什麼標準。即使是相對於境外成熟市場,此前20倍左右的發行市盈率,仍然明顯偏高。而在改革之後,動輒40倍、50倍甚至更高的發行市盈率,已成普遍現象。伴隨着高市盈率發行的,則是新股超募的大面積出現。
新股“三高”發行,意味着發行人能夠圈得更多的資金,意味着證券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功能遭到扭曲,同樣意味着新股風險的放大。事實上,近幾年來“新股不敗”神話的破滅,以及破發潮的產生,有市場行情的因素,更多的與新股高價發行密切相關。
新股出現破發,應是市場的一種正常現象,但大面積的破發,無論如何也不能認爲是“正常”的。數據顯示,在今年此前掛牌的120只新股中,破發的超過六成之多,而首日即破發的佔近四成。而截至5月23日,創業板掛牌的218只股票,居然有150只產生破發。如此情形,我們還能說新股破發是“正常”的嗎?
2009年發行制度第一階段改革措施出臺之後,針對新股發行市盈率高企的事實,市場上質疑之聲不絕於耳。去年10月份,證監會發布了《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並推出了進一步完善報價申購和配售約束機制;擴大詢價對象範圍,充實網下機構投資者;增強定價信息透明度;完善回撥機制和中止發行機制等四大措施。事後看,取得的效果相當有限。而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正是在“深化改革”之後,創業板的新研股份(300159)與滬市主板的海南橡膠(601118)進一步刷新了發行紀錄。
新股發行重在平衡市場各參與方的利益,然而目前的現狀是,新股發行成爲發行人與保薦機構的盛宴,也變成了市場與投資者的夢魘。海普瑞(002399)的超高價發行,即使是機構投資者同樣感到很受傷,只有發行人與保薦機構笑到了最後。這一切的一切,難道說發行制度沒有問題嗎?難道還能夠說新股發行制度改革達到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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