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中國人大網公佈的聲明顯示,爲期一個多月的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徵集意見將在今日結束。截至5月31日,徵求意見數已超23萬條,創人大單項立法徵求意見數之最。此前,2006年勞動合同法向社會公佈一個月共收到各方意見19萬餘條,創當時全國人大立法以來網上徵求意見的最高紀錄。
今年4月22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未能通過。4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網上公佈草案,向社會徵集意見。草案計劃將工資薪金減除費用標準,也就是個人所得稅免徵額,由目前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同時,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也計劃修改爲7級。
此次意見徵集中,個稅免徵額能否提到更高水平,能否定得更合理成爲網民關注的最大焦點。甚至有網友認爲當前通脹壓力加大,生活成本上升較快,建議將起徵點調至4000元或者5000元。
此外,建議個稅調整體現地域、家庭差異化也成爲關注焦點。很多網友建議表示,各個地區的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消費支出水平、房價等都存在較大差異,應當在徵收個稅時得以體現,差別對待。
專家指出,網民對個稅的高度關注和要求提高起徵點的呼聲強烈體現越來越多的人對收入分配的現狀不滿,期望通過個稅改革調整收入分配。
單純提高免徵額不利於個稅綜合改革
個稅改革不能僅停留在起徵點調整上,還要看綜合效益,包括稅率、級次、級距。簡單提高起徵點受惠更多的將是高收入羣體。
專家指出,個稅改革,應在綜合改革上邁出實質性步伐。僅僅調整寬免額對實現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目的意義不大,且會出現逆調節。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此前就表示,目前爭議最多的起徵點問題實際上陷入了誤區,個稅改革更多仍是要在方向上更明確。
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費用扣除標準,受惠多的將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比如將扣除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爲5000元的納稅人則不用交稅,即稅負減少175元/月,而月薪爲1萬元的納稅人稅負減少500元/月,佔二者收入的比例分別爲3.5%和5%;將扣除標準提高至10000元/月,月薪爲5000元的納稅人仍然只減少稅負175元/月,而月薪爲1萬元的納稅人稅負減少825元/月,佔二者收入的比例分別爲3.5%和8.3%。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說:“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應隨着我國物價匯率變動以及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的變化實行動態化調整。同時免徵額也不宜調得過高,否則個稅納稅面過窄,不利於提高公衆納稅意識,稅收大幅下降也不利於增加財政用於公共服務的支出。” 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改革目標任重道遠個稅改革應該是一個綜合的改革,不僅僅包括個稅免徵額的提高,還要包括由分稅制逐步轉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
我國個稅制度實施以來,一直實行的是分類稅制,早在十六屆三中全會中就明確個稅的改革目標,即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綜合稅制的三個特點是:將個人各種收入項目加總按綜合稅率計徵、家庭爲徵收單位、以年爲徵稅時段。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指出,我國個人所得稅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不足,如分類計徵模式與無差別的寬免扣除制度,導致我國個人所得稅稅基無法真實反映納稅人的納稅能力,進而導致個稅不能充分發揮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但當前個稅改革朝着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方向邁進仍有很大難度,要推進綜合計稅,需要實現納稅人信息申報的實名制,個人全部收入信息應實現網絡全覆蓋,納稅人申報制度也要健全。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認爲,此次個稅調整,應該說是在改革終極目標短期內難以達到之下的權宜之計。此次稅制調節舉措推出後,國家應瞄準個稅的改革目標加快推進改革,重點是突破稅收徵管和稅制結構改革難點,最終使社會收入分配迴歸公平合理的軌道。
由此可見,要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需要對現行稅制進行“大手術”,最終走向綜合所得稅制,即以個人申報爲基礎,將所有來源、所有項目的收入加總求和,一併計稅。(記者徐蕊、何雨欣、韓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