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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民間投資36條”一出臺,業內人士即分析說這部政策文件對進一步爲我國民間資本“鬆綁放行”具有極強的針對性。曾參與政策制定的羅國三坦言,“民間投資36條”的重點任務就是要消除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存在的障礙。
然而很多與會學者和商界人士都表示,從現實調研情況看,儘管獲得了一些積極進展,但是妨礙民間資本發展的深層問題尚未完全破除,特別是在一些傳統壟斷行業領域,仍然存在着制約民間投資進入的“玻璃門”或“彈簧門”。
經濟學家辜勝阻同時分析說,當前“三荒兩高一低”,也就是用工荒、錢荒(融資難)、電荒,高成本、高稅負加上利潤低等負面因素疊加使得民營中小企業面臨的困難“前所未有”,這也導致一些中小企業“去製造化”以及大量民間資本遊離於實體經濟之外。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哈爾濱翔鷹集團董事長劉迎霞表示,憑藉財務成本等方面的明顯優勢,一些國有企業不僅在主業領域急劇擴張,在非主業領域也大舉發展,擠壓了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而在當前有關部門不斷回收流動性的背景下,中小企業紛紛反映獲得銀行的貸款難度越來越大,很多企業資金鍊都經受着嚴峻考驗。
對於“民間投資36條”的落實情況,羅國三評價說,總體是推進的,但是並不均衡,特別是在一些社會廣泛關注的金融、鐵路、能源和市政公共事業等重點領域的改革進展相對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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