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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5月17日電(記者馬海燕)記者今日從全國總工會了解到,全國工會從2011年起,用3年時間全面推進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努力實現2011年底全國已建工會組織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達到60%,2012年達到70%,2013年達到80%。
對於世界500強在華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建制率設定的目標是今年達到80%以上,明年達到90%以上,後年年底全部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針對大量中小企業規模小、職工人數少、工會組織程度低的情況,各地工會將以中小非公企業爲重點,把大力推進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作爲突破口來抓。近來頗受關注的武漢餐飲行業,邳州板材行業,呂梁、登封市煤炭行業的工資協商創新模式,將成爲推進中小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榜樣。
據瞭解,截至2010年9月,中國已簽訂集體合同140.7萬份,覆蓋企業243.8萬個,覆蓋職工1.85億人,分別比2009年增長12.9%、15.4%、14%。
全國總工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建立和完善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監督檢查制度,爭取將工資集體協商建制工作納入地方政府考覈目標,把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作爲企業評選“五一”勞動獎狀、“模範職工之家”和授予企業經營者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的必備條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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