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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4個價值740元的燈具,從廣州運往山東萊蕪,運費402元,這單活公司能掙12元,但是卻要繳納39元的稅。廣州一物流公司負責人稱,做生意按章納稅天經地義,但有些稅繳得冤。
稅金遠遠高於掙到的
據央視《經濟半小時》報道:在廣州城市之星物流中心,4個價值740元的燈具,從廣州運往山東萊蕪,運費402元。公司會計師沈華偉說,這單活公司能掙12元,但是卻要繳納39元的稅。
公司總裁黃愛娟說,他們繳納的稅主要是四種:其中營業稅一共是12元;城建稅一共是8.4元;教育附加稅一共是3.6元;企業所得稅按稅前利潤率10%計算,是10元。不過記者注意到,加起來稅金應該是34元,但實際上企業卻繳納了39元。
之所以34元的稅變成39元,是因爲中間有重複徵稅。貨物從廣州到萊蕪行程2200公里,他們公司已經爲402元運費交了稅。但是貨物進入山東後,由山東的物流分公司負責運送到目的地,分公司是獨立法人,還需要爲那單貨物的運輸所得向各自所在地的政府交稅。
黃愛娟告訴記者,物流企業在全國各地建立很多子公司和分支機構,很多時候,接到一單貨物,要通過幾個子公司週轉完成,但每多一次週轉,就多一次重複徵稅。從一單貨的運送來看,似乎4盞燈多交5元錢的稅,不是一個很大的數字,但實際上,他們公司在全國有200多個網點,每天都有成百上千條線路在運行。公司每年因爲重複納稅的款額近百萬元。那些多出來的成本,至少要擡高10%的運費,最終會由消費者埋單。
重複計稅成沉重負擔
廣州物流協會祕書長張強表示,目前,我國現行稅收制度主要存在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以及行爲稅四大類稅系,各稅系中涉及物流業的有十幾項稅種,其中重複納稅的情況主要出現在外包業務中。從利潤來看,物流業的平均毛利率由2002年的30%降低到目前的10%以下。
專家認爲,出現這樣的結果是因爲我國到現在爲止還沒有對物流行業作出一個精準的定位,物流業稅種繁多而且混亂,重複計稅的現象比比皆是,這樣的局面讓物流業的聯合運輸不堪重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