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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罰款每輛車一年罰三萬
上世紀90年代,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現象十分嚴重,不僅極大的增加了物流成本,還造成民怨沸騰。因此,從1994年起,國家開始對公路三亂不斷進行治理,但治理17年之後,河南一個維權司機卻告訴我們,現在公路三亂仍然非常嚴重,全國每年的公路罰款可能高達4000億元,那麼這個數字是怎麼來的呢?
作爲河南省運輸重鎮,西峽縣擁有將近5000輛大貨車,那些大貨車每天會把大量的煤炭從內蒙、陝西運到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等省份。在西峽縣,記者遇到了幾位剛剛被罰款的貨車司機。司機們給記者看了他六個月被罰款的單據,據他們說一天最少得被罰100元,多的時候兩三百元,一個月可能下來,罰款估計5000元左右,甚至是七八千元。在另一個路口,大貨車司機告訴記者,在路上被交警和路政逮住罰款是家常便飯。根據線路的不同以及運輸距離的不同,每輛車的罰款額從每月三千元到六、七千元不等。
記者瞭解到,公路罰款中最多的是超載,但貨車選擇超載也是無奈,以從內蒙鄂爾多斯運煤到河南西峽縣爲例,每噸煤的運費是345元,如果按照規定裝載30噸,跑一趟可得運費10350元,如果刨去1600元的過路費,5000元的油費,兩名司機900元的工資,3天450元的飯費,200元的裝卸費,還能剩下2200元,但是,汽車的折舊費、保養費、車險、輪胎消耗費加在一起不僅這2200剩不下,每年還要賠出不少,今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在她的議案中提到:山西大同市的交管部門已經做過一次實驗,用紅巖牌16噸的載重汽車按照規定裝載,從大同運往天津,一路上那輛車沒有任何違規行爲,但到達天津後,那輛車還是虧損了3200多元,因此,在權衡利弊之後,幾乎所有的大貨車都選擇超載。
今年四月,新疆展開了大規模的車輛超限、超載專項治理,來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路政海事局的執法結果表明,90%的大貨車都存在超載、超限現象,運輸水泥、工業鹽、礦石、煤的大貨車都存在100%超載,而合超載相伴相生的就是罰款。河南西峽司機告訴記者,大貨車每天24小時能跑1000公里,一般會跨越兩個省,五個縣市,要被沿途的站卡罰款600元左右,以每車40噸計算,相當於每噸煤的運費提高15元,爲了弄清西峽5000輛大貨車每年究竟被罰多少錢,西峽縣專門替大貨車司機維權的王金伍曾經走訪了2000輛大貨車主。據他了解的,一天最少被罰100元錢,1年就是按10個月,一個車就是被罰3萬元。這個數字讓王金伍很吃驚。他更想弄明白的是,西峽的大貨車每輛每年被罰3萬元,這是一個特殊情況還是在全國具有普遍性,記者也對不同地區的物流公司負責人進行了採訪。中國市場學會理事肖忠禮介紹,這個數字應該說不是一個誇張的數字,他接觸的這方面駕駛員還是比較多。而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分析,這個數字,他認爲還是有可信度的,因爲他跑了很多年了,確實是真實的話,應該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
爲了向記者證明公路罰款之亂,4月21日,王金伍帶着記者在312國道河南南陽市鎮平縣路段找到一個常年隱蔽測速、拍照的警車,那輛警車在後窗的太陽膜上開了一個長方形的小口子,不斷對過往車輛進行偷拍,當王金伍要求查看他們工作證件時,他們卻以沒有隨身攜帶而拒接了。
2008年河南省交警總隊出臺的六條規定,移動隱蔽測速是典型的公路三亂行爲,王金伍告訴記者,鎮平縣交警部門違規罰款,已經被他抓到6次,但對方始終不改。十天後,在記者再次回訪中,居然發現那輛警車轉移到十幾公里外的公路上,仍然在進行違規隱蔽測速拍照,沒想到,當警車裏的執法人員看到王金伍,竟一溜煙的跑了,由於跑得太慌張,甚至連右邊的車門都沒有來得及關。據王金伍介紹,他們已經向有關部門反映了8次,但是這種行爲仍然沒有改正。
2、親歷亂罰款只罰款不開票600罰款進交警個人口袋
爲了感受公路罰款狀況,記者坐上了從內蒙到河南的大貨車。中午12點多鐘,大貨車剛通過內蒙陝西交界的高速公路收費口便出了故障,於是車便停在緊靠收費口附近的休息區進行修理。下午1點左右,路政人員趕到,違規扣下了只有交警纔有權扣留的行駛證,然後便開始了罰款計時,路政人員告訴司機,一小時罰款300元,如果修耽誤了幾個小時的話,罰款就將高度1000多元。司機怎麼也搞不明白停在正常的休息地帶爲什麼會被罰款,他向相關部門電話諮詢,得到的解釋是鄂爾多斯這個公司剛成立,很多條款不明確,但是司機不理解的是,不明確怎麼能罰款呢,起碼在休息的地方,不是在緊急停車道,可以休息。
下午4點半,大貨車還沒有修好,路政人員再次趕來,要求罰款900元。不過說交600元,不用開票。罰款不開票,是嚴重的違法行爲,但記者看到,司機給執法人員拿出600元后,執法人員並沒有開出任何票據,只是把駕駛證還給了司機。晚上12點,大貨車修好後重新上路,司機百感交集,喜的是,修車12小時本該罰3600元,但只花了600元就擺平了,氣的是,他始終不知道自己被罰款是不是合法,但是沒有任何辦法,只能忍氣吞聲。
由於車剛修好,司機決定花高價走全程高速回河南。記者也在陝西的銅川市下了車。下車後,一些司機反映,附近的高陵縣交警24小時亂罰款。於是記者搭上一個大貨車,在210國道高陵段找到了運政和交警兩個執法點,兩個執法點相距只有200米。交警罰了100元,運管罰了60元。
在交警開出的處罰決定書上,記者看到處罰的原因是因爲超載。但王金伍認爲交警的處罰涉嫌違規,因爲按照2009年公安部開始實施發的《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對於有載物超載嫌疑,需要使用稱重設備覈定的,應當引導車輛到指定地點進行”。而那個執法點竟然在不稱重的情況下進行超載處罰。這也是與交警執勤規範規定的要求相違背的。
第二天,記者對高陵縣那個執法點觀察發現,他們白天幾乎攔截所有的大貨車,現場開出票據後,在那個移動警亭裏上交罰款,而根據《行政處罰法》第46條,執法部門自己做出罰款決定,自己收繳罰款,這樣的執法行爲已經涉嫌違法。繼續的調查中,記者還發現,那個執法點一般只負責白天攔截大貨車進行罰款,而夜間的罰款工作則由另一批交警,在高陵縣另一個必經之路上繼續罰款。記者觀察的2天裏,他們幾乎從不攔截小轎車、小貨車和空載的大貨車,而只是針對行駛中的,拉滿貨的大貨車進行攔截罰款。當大貨車多時,他們一攔就是七八輛,甚至還對兩個方向行駛的車輛同時進行攔截。當有大貨車不停時,警車就會閃着警燈追上去。司機說,外地車到這,他是必罰,連一個也不會放過。
此外,在高陵,晝夜罰款的不僅是交警,還包括運政,記者調查的2天時間裏,運政晝夜在公路上不停的攔截正常行駛的的大貨車,他們和交警一樣,在不稱重的情況下,進行超載罰款。離開高陵,記者跟隨大貨車又到了210國道陝西藍田段。同樣,那裏的交警也是在沒有稱重的情況下,對大貨車違規按超載處罰,甚至還違規重複處罰。對於這種重複罰款,交警給司機打了一個比喻:你這車拉的這煤,就像取媳婦一樣,你換個媳婦就不行了,藍田就有藍田的項目。
雖然《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爲,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但在那位交警眼中,進入他所在的縣市,就像娶個新媳婦一樣,得重新買鍋,另外花錢,離開陝西進入河南,很多司機告訴記者,河南公路罰款非常亂,而鄧縣是屬於亂罰款特別嚴重的地區,當記者來到河南鄧縣,那裏的交警竟然毫無理由的向司機手裏塞罰單,雖然司機一次次擋回,但最終還是拗不過交警,甚至交警連罰款的理由都懶得說。直接死了一張空白罰單給了司機。這個票沒有填寫具體違法行爲,也沒有條款,不知道罰的啥。
在鄧縣,交警不停的在207國道上攔下一輛輛大貨車,甚至還雙向攔車進行罰款,而這屬於河南省明文規定的公路三亂行爲。那位剛被罰過款的司機告訴記者,他一天之內被罰了330元。有票的是150, 180元沒票,都是交警罰的。
梳理這次調查,記者發現西峽縣每輛大貨車一般配備兩個司機,爲了養人、養車、賺點利潤,沒有故障的情況下,大貨車每天都要上路,一般一個晝夜要跑1000公里以上,很多時候會跨2個省,穿過5個市,現實是,到每個省都會被罰,有的縣市還會重複處罰,或者另外找理由或乾脆不講理由進行罰款,每次罰款少則50元,多則幾百甚至上千元,因此,每天被罰100元以上,是極其普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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