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中國航空運輸協會日前就碳排放交易問題與歐盟會晤並展開對話後聲明,不承認歐盟碳排放交易。
2008年11月歐盟委員會已通過相關法案,決議將國際航空業納入歐盟排放交易系統中。該方案已於2009年2月2日起生效,從2011年3月起,全球各地飛往歐盟地區的航企,必須向歐盟提交監測報告,否則將不予分配免費排放配額。自2012年1月1日起,航企要被強制實行排放交易。這意味着,包括國航、東航、南航等在內的33家中國航空公司,今後於歐洲地區機場起降的航班,都必須爲超出配額的碳排放支付購買成本,否則將面臨鉅額罰款、停航等處罰。根據中國民航局節能減排辦公室的介紹,一旦歐盟根據計劃於2012年起徵收該筆費用,中國民航業界明年預計將爲此支付8億元人民幣,而至2020年,則可能將支付超過30億元人民幣,9年間累計支出約176億元。
中航協具體表明瞭對歐盟碳排放交易的質疑,指出其不合理之處在於:其一,非直接減排手段,沒有對節能減排產生直接和實際的效果,而是單方面建立的一種以節能減排名義實施的迂迴的具有金融性質的制度設計,將阻礙、抑制廣大發展中國家航空運輸業的發展。其二,沒有對發展中國家的航空運輸業發展需要作出合理的安排,違背了國際社會在氣候變化領域普遍遵循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其三,違背了《芝加哥公約》和國際民航組織對航空減排的基本立場。其四,實施範圍超越了歐盟的管轄權,違反了慣例國際法,並觸犯了國家主權。其五,實施對象顛倒,沒有首先針對飛機及發動機的製造商,減排沒有直接從源頭抓起。
中國航協和中國的航空公司密切關注歐盟ETS的進展情況,如若歐盟對ETS不採取取消或調整或推遲措施,致使雙方無法達成協議,中航協將建議中國政府對進出中國的歐盟成員國航班採取比ETS力度更大的反制措施。有媒體報道,國航、東航、南航目前已向中航協繳納了部分訴訟費,欲就該指令起訴歐盟。(記者費磊)
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