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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至4月21日,國務院派出8個督查組,對北京市、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湖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四川省、陝西省、甘肅省等16個省(區、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情況開展了督查。
督查期間,各督查組除聽取省(區、市)人民政府及部分城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彙報外,還分別召開基層幹部羣衆、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座談會,廣泛傾聽社會各界對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採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瞭解實情。在商品住房建設項目現場,督查組實地瞭解了商品住房的銷售情況和價格變動情況;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現場,督查組實地查看了建設進度、工程質量;在房地產登記、交易納稅和房貸申請、辦理現場,督查組瞭解了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稅收政策和住房限購措施執行情況,調閱了部分商業銀行房貸業務操作規程,抽查了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審查了部分營業稅、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徵收檔案。
從督查情況看,16省(區、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執行中央調控政策態度堅決,行動迅速,措施有力。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專題研究、親自部署,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作爲發展和改善民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途徑,從落實責任、完善制度、增加供給、引導需求、加強監管等方面入手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目前,16省(區、市)均已出臺本地區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的相關文件,並建立健全了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約談問責機制;所有設區市和縣級市已制定本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向社會公佈;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分別制定了住房限購措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已分解下達,資金籌集、用地供應及項目前期準備等正在穩步推進;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稅收政策執行較爲嚴格;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高於前兩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做到了“應保盡保”;加強輿論引導,及時解讀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從近期市場運行情況看,投機投資性購房需求得到遏制,各地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和二手住房成交量環比總體回落,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和二手住房銷售價格總體趨穩,房地產市場調控初顯成效。
在督查的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突出問題,主要是:一些地方本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較爲寬鬆,與人民羣衆的預期還有一定距離;一些地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尚未足額籌措到位;個別城市配套政策措施不夠堅決有力等。對發現的問題,督查組已向省(區、市)人民政府和有關城市人民政府提出明確整改意見。目前,有的問題已整改完畢,有的問題正在抓緊整改。
對於未列入此次督查範圍的其他省(區、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的情況,國務院已要求這些地方開展自查並於近期上報自查情況。根據國務院部署,有關部門將對各地貫徹落實情況繼續跟蹤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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