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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家發改委網站獲悉,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併發布了新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 (以下簡稱《目錄(2011年本)》) 。《目錄(2011年本)》共1399條,其中鼓勵類750條,限制類223條,淘汰類426條。更加註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自主創新,更加註重對產能過剩行業的限制和引導。
按照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則:一是堅持市場調節和政府引導相結合;二是堅持傳統產業優化升級和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相結合;三是堅持結構調整與協調發展相結合;四是堅持控制總量與優化存量相結合。
根據國務院《決定》要求並按照上述原則,從2009年底開始,國家發改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等國務院41個部門和相關機構、上百個行業協會和專業委員會以及行業專家、地方發改委及地方有關部門,着手開展目錄修訂工作。經過廣泛反覆徵求意見和多方面的溝通、協調,認真梳理和研究,形成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
《目錄(2011年本)》維持2005年本分類不變,仍分爲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不屬於上述三類,但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爲允許類,允許類不列入目錄。《目錄(2005年本)》條目共1384條,其中鼓勵類721條,限制類234條,淘汰類429條;此次修訂過程中,鼓勵類刪除175條,新增413條;限制類刪除70條,調整到淘汰類12條,新增85條;淘汰類刪除157條,新增189條。經修訂,《目錄(2011年本)》條目共1399條,其中鼓勵類750條,限制類223條,淘汰類426條。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力求全面反映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方向內容。鼓勵類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軌道交通裝備、綜合交通運輸、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等14個門類,其中新增的“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類,共有35個條目,涵蓋了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裝備和救援服務的主要領域;限制類新增了民爆產品門類;淘汰類新增了船舶和民爆產品等門類。例如,爲貫徹“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要求,從現代農業產業鏈入手,針對關鍵環節,新增了大量鼓勵新技術、新工藝以及支持現代農業發展的條目,同時進一步突出了水利設施在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的重要作用,豐富了內容,增加了條目。
二是更加註重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自主創新。例如,爲體現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要求,在裝備、汽車、船舶門類中,新增了重大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高速精密軸承、軌道車輛交流牽引傳動系統、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以及海洋工程專用作業船和海洋工程裝備的條目;在紡織門類中,在高新技術纖維及應用條目的表述上明確提出鼓勵具有自主創新技術和環保工藝的生物質纖維產業化、高性能纖維及製品(複合材料)以及產業用紡織品的開發和生產。
三是更加註重對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的支持。《目錄(2005年本)》中,服務業基本都歸在鼓勵類中的“其他服務業”類,共33條。此次修訂,重新劃分了類別,新設了“現代物流業”、“金融服務業”、“科技服務業”等7個門類。服務業鼓勵類條目增加到112條,與“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把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戰略重點”的要求是相適應的。
四是更加註重對產能過剩行業的限制和引導。“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大淘汰落後產能力度,壓縮和疏導過剩產能”,爲此,根據國發[2009]38號文件和相關產業准入條件,在限制類條目設置上加強了對產能過剩和低水平重複建設產業的限制,從產品規格、參數和生產裝置規模等方面分別對限制範圍進行了比較明確的界定,提高了准入標準。
五是更加註重落實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在相應的生產和消費環節中,都增加了相關內容。例如,在“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門類中,新增了“廢舊物品等再生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與設備開發”、“廢舊機電產品的再利用、再製造”等條目,在幾乎所有制造業門類中均增加了清潔生產工藝、節能減排、循環利用等方面的內容。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是政府引導投資方向,管理投資項目,制定和實施財稅、金融、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以下稱《目錄(2005年本)》)發佈實施五年來,經濟結構調整步伐加快,農業生產條件和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取得積極進展,製造業競爭能力明顯提升,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取得顯著成效,基礎設施日益完善,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紮實推進,服務業發展取得長足進步,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健全,人民生活明顯改善。
儘管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顯著提高,產業規模和實力不斷擴大,但長期困擾中國經濟發展的結構不合理、發展方式粗放、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等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發生以來,世界範圍內產業發展環境發生深刻變化,各國都在結構調整和產業重組。《目錄(2005年本)》中相當數量的條目已不適應發展要求,主要體現在:一是世界範圍內技術創新和結構升級的步伐明顯加快,新技術革命方興未艾,《目錄(2005年本)》鼓勵類的相當部分條目已難以體現產業技術進步和發展趨勢的要求;二是隨着技術創新步伐的加快,《目錄(2005年本)》鼓勵發展的一些技術已經成熟、普及,沒有必要再列入鼓勵類;三是一些條目表述寬泛、界限不清,實際工作中不好操作,需要調整、細化;四是鼓勵類中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領域的部分品種已出現嚴重產能過剩,對一般加工能力不宜再進行鼓勵;五是隨着生產能力的增長和技術水平的提高,淘汰落後工作力度需進一步加強;六是現行《目錄》與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和節能減排要求差距較大,不能很好體現發展綠色經濟、循環經濟、低碳技術的新要求。
根據十七屆五中全會建議提出的以科學發展爲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爲主線這一指導思想,“十二五”《規劃綱要》進一步明確,要科學判斷和準確把握髮展趨勢,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改造提升製造業,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推進海洋經濟發展,推動服務業大發展。因此,修訂《目錄(2005年本)》既是實現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實施好“十二五”《規劃綱要》,推動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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