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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之二:保險產品搖身變理財產品
剛退休的龍女士到銀行取出已到期的20萬元定存,銀行理財櫃檯的經理向她推薦了一款三年期“理財產品”,並稱產品的收益可達到7%-8%,風險低並有分紅,比定存划算得多。理財經理還告訴龍女士,這款產品是定時、定量發售,僅售3天。龍女士覺得比較划算,當下就用20萬元購買了此產品。
半年後,龍女士的女兒由於出國急需用錢,想起這20萬元的“理財產品”,於是來到銀行希望將錢儘快退回,哪怕損失一些本金和收益也無所謂。令龍女士沒有想到的是,她被告知自己當時購買的是保險產品,如果當年退保,只能拿到30%-40%的本金。龍女士非常氣憤,她認爲,當時購買時,理財經理沒有跟她講清楚理財產品和保險產品之間的區別,讓她誤以爲這款保險產品就是銀行理財產品的一種。
專家分析認爲,投資者要仔細查看產品認購書:如果是銀行的理財產品,一般認購產品的名稱爲某某銀行第某期人民幣(外幣)理財產品,還會有理財產品的編號。如果是銀保產品會在認購書中有保險公司的名稱、保險產品的名稱。
保險類理財產品與定存、理財產品有本質區別,它主要着重的是保障性,而非收益性,這一點也可以解釋爲何保險產品在退保時,本金受損較大。銀保產品有10天的猶豫期,在猶豫期內可帶簽署的產品認購書、本人身份證件去銀行辦理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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