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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4月10日專電(蔣佔剛)央行於4月6日再次加息,各家銀行相繼推出預期年化收益率5%的中短期理財產品。近幾個月來,銀行理財產品銷售十分火爆,在央行數次調高利率後,加息預期依然存在,短期理財產品由此受到顧客青睞。
不過,有專家表示,銀行理財產品並非每個投資者都瞭解,購買時仍需擦亮眼睛。筆者提醒大家,以下“兩大陷阱”不可不防。
陷阱之一:預期收益就是實際收益
日前,很多銀行競相推出收益率“誘人”的理財產品,某商業銀行一年期人民幣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達到15%左右,某商行的一年期人民幣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近22%。但預期收益並不等於到期收益,去年某國有銀行的一款人民幣信託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爲15%,而到期收益率僅爲1.53%,兩者相差13.47%;某商業銀行的一款證券投資產品,預期收益率爲35%,而到期收益率爲-5.81%,兩者相差40.81%。
並非所有的理財產品都能達到其承諾的收益率,普益財富數據統計顯示,2010年到期的個人銀行理財產品9228款,其中,人民幣理財產品8013款,平均到期年收益率約爲2.83%,到期收益率跑贏CPI5.1%的產品只有131款,而這些產品均爲掛鉤股票或黃金的結構性產品以及信貸類產品。值得注意的是,有近百款個人理財產品到期並未達到最高預期收益率,其中,結構性產品最多,佔71.88%。
專家認爲,去年,到期高收益產品的主力軍爲結構性產品,在對未實現最高預期收益率的產品進行分析時,結構性產品同樣佔比最大。
投資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前一定要弄清產品的風險類型。所謂風險類型,是指銀行理財產品屬於保證收益型、保本浮動收益型,還是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保證收益型產品風險相對較小,而且一般都能實現其承諾的收益率。而保本浮動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風險較高,它除了不保證投資者一定能獲得預期收益率外,購買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的投資者的本金甚至有可能發生損失。因此,在選擇此類型產品時要慎之又慎。
鑑於此,投資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一定要弄清銀行承諾的收益率是否能夠實現。雖然保證收益型產品預期收益率相對較低,但是一句諺語說得好:雙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投資者不如選擇能實實在在使自己獲得收益的投資品。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