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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30日電中新網財經頻道從財政部網站獲悉,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農機購置補貼答記者問。相關負責人表示,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規模為175億元,比上年增加20億元。
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規模連年大幅增加,極大地調動了農民購機用機的積極性。2004-2010年共安排中央財政補貼資金354.7億元,帶動地方和農民投入約1187億元,補貼購置各類農機具1108萬臺套,受益農戶達到925萬戶,取得了提昇產業、助民增收、利農利工的一舉多得的好效果。
負責人稱,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規模為175億元,比上年增加20億元,實施范圍繼續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為支持春耕備耕,財政部已於去年將2011年中央財政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10億元指標提前通知各省級財政部門。
負責人指出,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省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准。定額補貼按不超過本省域市場平均價格30%測算,單機補貼限額不超過5萬元。汶川地震重災區縣、重點血防疫區補貼比例可提高到50%。通用類農機產品補貼額由農業部統一確定,非通用類農機產品補貼額由各省(區、市、兵團、農墾)自行確定,不允許對省內外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實行差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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