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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佈的案件詳情顯示,有着幾十年黨齡的田力新之所以編織這些謊言,緣於一名尹姓女子的背叛。1999年初,田力新結識了一名姓尹的髮廊小姐,兩人認識不久就在尹某的住處發生了關係,田力新給了她500元。此後,田力新每隔一段時間就去找尹某,完事後都給一些錢,前後共有1萬多元。2001年,尹某回吉林老家後就不斷給田力新打電話要錢,田害怕露餡,只得按尹某的要求多次給其銀行卡里匯錢。“她逼得太狠了,家裏的錢都給她了還不放過我。走出這一步我就無法回頭了,只能拖一天算一天”。田力新說,在其積蓄被榨乾之後,爲應付不斷的“逼債”,他只得開始了詐騙生涯。
逛夜總會揮霍150萬從2001年到2003年上半年,田力新先後共給了尹某大約18萬元。在此期間,田力新的心態發生了明顯的變化。隨着騙到的錢越來越多,田力新開始頻繁出入本市各家歌舞廳和夜總會。每次都是他自己前往,有時叫三五個小姐,多則叫七八個小姐。在這些小姐眼中,田力新是一個豪爽的大款,不僅小費給得多,還經常請小姐們集體去吃夜宵。
據對田力新提起公訴的檢察官講,提訊時田力新曾不無得意地奚落檢察官:“天上人間你去過嗎?北京有名的夜總會我都去過,你知道一次叫7個小姐是什麼感覺嗎?只要給錢,你想讓她們幹什麼就幹什麼。”田力新在法庭上也不掩飾自己的奢靡行爲,他供述稱,“北京大的娛樂場所我都去過,每週去四五次,每次花費3000至5000元不等。自1999年開始到我自首前,共花了150多萬元”。
最終法院認定田力新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同時責令其退賠各被害人共186萬餘元。 (文中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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