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3日宣布,近日,證監會發布了5個並購重組法律適用意見,內容包括上市公司嚴重財務困難認定、要約豁免申請條款選用、二級市場收購的完成時點、擬購買資產存在資金佔用問題、上市公司在12個月內連續購買、出售同一或者相關資產的有關比例計算等。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這些法律適用意見就市場參與主體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有關法律理解上可能存在不一致的問題加以明確,並以證監會公告的形式對外發布,體現其嚴肅性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