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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長沙2月23日電(記者 肖前輝)為進一步加強水利建設,建立穩定多元和持續增長的水利投入機制,湖南省副省長徐明華23日對外透露,2011年起,湖南各級財政將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專項用於農田水利建設。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聚焦水利,湖南被國家水利部列入改革試點省份。為對接中央一號文件,湖南省委一號文件對該省水利改革發展做出了全面部署,對建立穩定多元和持續增長的水利投入機制、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快水利發展體制機制創新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徐明華表示,湖南省加快水利改革發展要堅持民生優先、堅持統籌兼顧、人水和諧、政府主導、改革創新5個基本原則。今後湖南水利改革發展的重點是加快洞庭湖綜合治理,全面完成全省病險水庫和病險水閘除險加固任務,加快四水流域防洪工程建設,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全面提高城鄉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強水生態保護建設。
對建立穩定多元和持續增長的水利投入機制,徐明華表示,除加大公共財政投入,還將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資水利。力爭今後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同時延長水利建設基金征收期限,合理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准,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水利信貸資金,鼓勵和支持發展洪水保險。
此外,湖南將按照『統一規劃、分工協作、連片推進』的要求,統籌協調各類涉水專項資金,集中用於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在統一規劃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規范獎補程序,加大財政獎補力度,充分調動農民興修農田水利的積極性。
徐明華表示,要通過5至10年努力,從根本上扭轉湖南水利建設明顯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局面。長沙市城市防洪標准達到200年一遇,其他地級城市防洪標准達到或超過50年一遇,洞庭湖區重點堤垸、縣城防洪標准達到20年一遇以上,洞庭湖區蓄洪垸、中小河流、重要河段和重要集鎮防洪標准達到10年一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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