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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簡稱:國恆鐵路 證券代碼:000594 公告編號:2011-009
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國恆鐵路
股票代碼: 000594
信息披露義務人: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嘉定鎮人民街142號
通訊地址:上海市長寧區華山路1336號玉嘉大廈18樓
聯系電話:021—62529178
股份變動性質:減少
簽署日期:2011年2月17日
特別提示
1、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書。
2、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反信息披露義務人公司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衝突。
3、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所持有的國恆鐵路股份的持有、變動情況。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國恆鐵路的股份。
4、本次權益變動是基於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參與認購國恆鐵路非公開發行股票8,100萬股,並於2010年7月9日國恆鐵路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轉增2股,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計持有國恆鐵路9,720萬股,其所持限售股份鎖定期已滿,並已於2010年12月21日實現上市流通。
5、本次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變化的原因是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將所持國恆鐵路股份中的7,468萬股通過大宗交易實現轉讓。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1、企業名稱: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冊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嘉定鎮人民街142號
3、法定代表人:唐可奇
4、注冊資本:人民幣?仟萬元
5、營業執照注冊號:310114000567035
6、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7、經營范圍:投資管理,商務諮詢(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8、稅務登記號:310114733368558
9、營業期限:2001年11月15日至2015年8月9日
10、截止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股份的情況。
11、聯系地址:上海市長寧區華山路1336號玉嘉大廈18樓
聯系電話:021—62529178
12、股權結構:
李永芬 持股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90%股權;
唐可奇 持股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10%股權。
13、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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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前後持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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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益變動目的
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因公司發展長遠利益及戰略目標實現的需要,於2010年12月22日及2011年2月17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累計減持2009年非公開發行認購的國恆鐵路股票74,680,000股,佔國恆鐵路總股本的4.99%。
信息披露義務人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有意向在未來十二個月內繼續減少其在國恆鐵路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權益變動方式
1、經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批准,並經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09)727號}核准,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現金認購國恆鐵路非公開發行A股的8,100萬股,2010年7月9日,國恆鐵路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轉增2股,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計持有國恆鐵路限售股份9,720萬股,佔國恆鐵路總股本的6.5%。
根據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2010年12月16日,在巨潮資訊網和《中國證券報》上刊登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顯示,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國恆鐵路限售股份9,720萬股上市流通日為2010年12月21日。
2、2010年12月22日,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所持國恆鐵路股份4,500萬股,佔國恆鐵路總股本的3.01%,交易價格為3.76元/股。
2011年2月17日,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所持國恆鐵路股份2,968萬股,佔國恆鐵路總股本的1.98%,交易價格為3.82元/股。
變動後,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仍持有2,252萬股國恆鐵路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佔總股本的1.52%。
以上轉讓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轉讓的情形,本次信息披露義務人減持國恆鐵路股份行為未引起國恆鐵路控制權發生轉移;其不存在未清償的對國恆鐵路的負債,亦不存在損害國恆鐵路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內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重大交易及前六個月內買賣國恆鐵路股票的情況
1、最近一年及一期內,信息披露義務人未與國恆鐵路發生重大交易。
2、簽署本權益變動報告書的前六個月內,除本次披露的權益變動外,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未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統買賣國恆鐵路A股股票。
六、其他重大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事項。
七、備查文件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相關備查文件原件於本權益變動報告書公告之日起備置於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在正常工作時間可供查閱。
八、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聲明
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唐可奇鄭重聲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附件一:聲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章):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唐可奇
簽署日期: 2011年 2月 17日
附件二:天津國恆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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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章):上海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唐可奇
簽署日期:2011年 2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