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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州政府16日公布的調查結果也稱,網帖所說的其實是股權轉讓收益,而非『分紅』或『年終獎』。恩施州政府表示,此次股權轉讓經股東大會批准實施,並履行了審計、評估及各項審批程序。
但是,恩施州政府沒有說明是針對恩施富源一家公司還是針對所涉四家公司的調查情況。
國電公司:如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處理針對『史上最牛電力公司』職工『獲取暴利』的問題,國家電網公司體制改革辦公室處長高航接受『中國網事』采訪時表示,國家電網公司高度重視媒體報道的關於恩施州電力職工巨額分紅問題;由於恩施電力公司系湖北電力公司代管企業,因此本次湖北電力公司也派出了核查組,正在進行核查。如發現恩施電力公司有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代管權限予以嚴肅處理。
2008年1月,國資委、發改委、財政部、電監會四部門聯合出臺關於規范電力系統職工投資發電企業的意見。『意見』指出,電力職工持股,由於操作不規范,已引發不公平競爭、國有企業利潤轉移和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
『中國網事』記者了解,此次事件,是按『意見』要求解決電力職工持股問題,在退股轉讓過程中出現的。按要求恩施電力公司職工應在2009年1月之前就清退或者轉讓股權,但事實上卻在『意見』印發後近3年纔完成退股。
湖北省電力系統有關業內人士說,『意見』出臺後沒有配套的操作細則,對如何退股、如何計價等,沒有明確的、統一的規定,使一些事情久拖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