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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12月20日電: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日前下發了最新修訂的《<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扶優扶強政策>的實施辦法》。《辦法》規定,成長性好的企業、高級人纔、企業增資並購等多種情況均可獲得資金支持。今後,區內企業的『成長性』將不再單純考慮規模、增速等經濟指標,而是綜合考慮科研投入、社會貢獻等各項指標,成績合格後纔有資格申報。
《辦法》規定,根據企業的銷售收入情況,支持額度定為100萬元到300萬元不等;對企業高級管理人纔和高級技術人纔,予以免除部分個人所得稅;對當年增加注冊資金500萬美元(33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按注冊資金增加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金額為500萬元;對上年度經過核准備案並新增投資超5000萬元的項目,未獲得國家和市級項目資助的,高新區按項目執行情況予以10%-30%的一年期貸款貼息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於當年完成對外並購規模超過5000萬元的,並購期間所用的資金予以最多不超過一年的貼息支持,貼息額最多不超過500萬元。(記者張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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