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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2月16日電(記者閆曉虹)為保障電力系統穩定運行和電力有序、可靠供應,維護電力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供電市場行為,電監會今日發布《2010年供電監管報告》,此次發布是2009年11月電監會頒布《供電監管辦法》以來,首次發布供電監管方面的情況。就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報告》提出五方面的整改要求。
此次發布的《報告》是根據電監會今年以來日常供電監管工作和較早前開展的供電檢查情況形成的。2010年6月至7月,電監會在供電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基礎上,對部分供電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報告》披露了供電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據統計,本次檢查共發現各類問題460例,涉及供電企業128家。其中比較嚴重的問題78例,涉及供電企業50家,佔受檢企業總數的24.3%。這些問題主要存在於供電能力、供電質量、供電服務、供電市場行為、供電成本等方面。主要表現在配網薄弱,供電能力不足,供電質量存在一定差距;停、限電信息未按規定公告;故障搶修不及時;業擴報裝辦理不規范等方面。特別是部分供電企業在執行國家電價、收費、供電成本、行政許可政策及供用電合同簽訂履行、公平、無歧視開放供電市場等方面存在違規行為,損害了電力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就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報告》提出五方面的整改要求。一是加強電網規劃和建設,全面增強供電能力。二是加強供電質量管理,逐步提高供電質量。三是強化管理,進一步提昇供電服務水平。四是強化依法經營意識,切實規范供電市場行為,依法公開供電信息,充分保障用戶知情權,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依法規范業務收費。五是規范供電成本核算,合規列支成本。
同時,《報告》提出了四方面的監管建議。一是統籌規劃,大力推進城鄉配電網建設和改造。二是完善立法,著力解決供電企業現存諸多問題。三是多措並舉,努力實現全社會節能減排總目標。四是要進一步深化改革,積極推進電網企業『三產』、多經剝離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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