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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已經接近保質期,商家為了降低成本、減少損失,會對這些『臨界食品』通過『特價』、『贈品』的方式大搞促銷。近日,6歲的童童頻鬧肚子,家長就懷疑是即將過期的酸奶惹的禍。記者調查發現,對於『臨界食品』,絕大多數商場只標注『特價』,卻不明示身份。有市民建議,對於『臨界食品』,超市應當設立專櫃、懸掛標牌,明確告知消費者。
喝了『臨界奶』鬧肚子
市民鄒女士告訴記者,6日晚,她在香港中路一家超市看到有酸奶正在打折,便一口氣買了4個促銷裝。鄒女士稱,她的孩子童童從6日當晚開始喝酸奶,8日便開始鬧肚子。
鄒女士立即查看酸奶包裝,發現生產日期是2010年9月23日,保質期為15天,如此算來,10月8日時酸奶就已經不能再喝了。『難怪這麼便宜,原來促銷的時候就已經快到期了,可超市為什麼不告知?』鄒女士懷疑童童是喝了不新鮮的酸奶導致的腹瀉。
超市只標特價不提身份
10日,記者調查市內十幾家超市發現,大部分打著『特價』牌子的酸奶、糕點、熟食、水果都是臨近過期的,並且越是接近保質期限打折幅度越大。但超市除了用醒目標簽標注『特價食品』外,很少對『臨界食品』的身份予以明示。
『不是快過期了不可能這麼便宜,一般顧客都應該有這個常識,再說了,買東西也都會看一下生產日期。』一家超市的售貨員認為沒有必要明示『臨界食品』。
『不少家庭都是上班族,通常一次購買一周的食品,像這種「臨界食品」放不了兩天就變質,雖然在超市沒問題,可是出了超市就成了食品安全隱患。』記者采訪時,一位市民對此表示擔懮。
超市應設『臨界』專櫃
據了解,針對『臨界食品』,早在9月份,市工商局召開食品安全會議時就曾提到,建議超市應該對臨近保質期的促銷商品、尤其是食品集中擺置,或者設立專櫃。
『銷售臨界食品無可厚非,可畢竟這樣的食品身份特殊,超市有義務將其與其他普通促銷商品加以區別。』市民周煜認為,超市在特價銷售『臨界食品』時,應當設立專櫃,或者懸掛醒目的標牌,明確告知『臨界食品』的身份。
此外,市消保委也提醒市民,在購買食品時,別只被商家的『特價』、『促銷』活動迷惑了雙眼,一定要仔細看清楚生產日期後再選擇。(半島都市報記者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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