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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正是雪糕、冰激凌的銷售旺季。近來,有消費者反映不同品牌的冰激凌保質期時間相差很大,並質疑保質期是否影響產品質量。專家回應,保質期長短與質量無關,同時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在運輸和冷藏時融化後再冷凍的產品,這種冷飲可能攜帶細菌。
調查:保質期相差4倍
市民陳先生在超市購買冰激凌時發現,不同品牌外包裝上標示的保質期長短不一。 『同樣是雪糕,有的保質期長達24個月,有的不到6個月,這會不會影響冷飲質量? 』
根據陳先生反映的情況,記者隨機購買了多種品牌的雪糕和冰激凌,從外包裝上可以看到,不同品牌的冷飲在保質期時間上的確有區別。例如,和路雪的夢龍雪糕保質期為24個月,蒙牛的綠色心情雪糕為18個月,某遼寧廠家的雪糕保質期為6個月,最長保質期和最短保質期時間長短竟然相差4倍。
質檢:行業無硬性規定
隨後,記者查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行業標准——冷凍飲品、冰激凌》。該標准在保質期長短方面並無硬性規定。據食品衛生質檢部門介紹,各企業都根據自己的產品生產工藝來確定雪糕保質期的長短,並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質檢人員表示,保質期長短的大相徑庭是由於冷飲產品成分的不同,含水果或堅果類的雪糕保質期一般短於單一口味的棒冰,含有綠豆或紅豆成分的雪糕保質期一般不能超過18個月。
專家:勿購買『變形』雪糕
食品專家解釋,冷飲保質期的長段與其質量並沒有直接關聯,只要嚴格控制在低溫儲藏條件下,比如零下22攝氏度、零下18攝氏度等,就不會產生食品安全隱患。
專家還提醒,一些雪糕在運輸和銷售環節中沒有嚴格控制在低溫條件下,造成融化,然後再次冷凍起來,外觀變形,消費者應慎重購買此類冷飲。因為經過融化的冰激凌,容易滋生細菌,即使重新冷凍也不可能完全殺死微生物,它們只是不再生長,這可能會帶來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朱貝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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