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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條件全額退款』到『「三包」期限內憑票據全額退款』
近日,美的『紫砂門』事件備受關注。而其出爾反爾,對退款條件的限制再次引發消費者的強烈質疑。昨日,記者撥打美的客服熱線時,客服人員聲稱自己的產品『無毒害』,純屬『宣傳不當』,並對退貨附加了『購買一年之內纔能退貨』的新條件。
據了解,自美的紫砂煲被央視曝出內膽用普通陶土,添加鐵紅粉、二氧化錳等化學原料增色,而非真正的紫砂做成後,當天下午,廣東美的生活電器制造有限公司承諾,設立諮詢電話接受消費者退貨。不過,第二天,美的紫砂煲被曝出,退貨要收折舊費,也沒有具體退換貨細則。第三天,美的生活電器總裁通過央視新聞頻道承諾,無條件退換貨,且『無發票也能退貨』。第四天,美的方面卻發生變卦表示『無發票不能退貨』。
然而,昨日,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撥打了美的客服熱線,客服人員表示,購買美的紫砂煲的消費者如果要退貨,應保證購買日期在一年之內,並需要帶上正規發票或電腦小票和身份證,拿到經銷商或者所購買的門店辦理退貨。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可將紫砂煲送到該公司的維修部門。
該人員表示,在對美的紫砂煲的宣傳中,外界一些『不當』的報道將『普通砂煲』說成『天然紫砂』,給消費者造成誤解。但當記者表示其鍋上明明寫的就是紫砂時,該人員含糊其辭,沒有作答。
為此,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美的宣稱產品是『純正紫砂燒制』的,已屬於虛假宣傳,並且造假售假,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不但可以要求退貨,還有權要求全額退款。
他告訴記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生產廠家應對產品進行退貨處理,並對消費者進行雙倍賠償。即『假一賠雙』。而根據第35條和第38條的規定,如果只是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只能以違約為由起訴銷售者,不能起訴生產廠家;如果因為產品存在缺陷損害了消費者以及其他任何人的人身、財產,則可以以侵權為由起訴銷售者或者生產廠家。
『從某個角度看,這類現象的發生也反映出監管的缺失。』吳冬說,餐具的質量安全比食品更容易把控,相關部門應建立一套完整的檢測指標,完善相關的行業制度,加強監管,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