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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政府頒布了2010年天津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天津企業工資指導線基准線為15%,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下線為6%,上線為22%。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人士介紹,根據天津市政府下發的《關於頒布2010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文件,從4月1日起,天津市各種經濟類型企業,都應結合本企業經濟效益情況,參照工資指導線確定本企業人均勞動報酬的增幅。
據了解,企業上年度人均勞動報酬在天津市企業平均水平及以下的,應在工資指導線的基准線至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勞動報酬增幅;企業上年度人均勞動報酬在天津市企業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的,應在工資指導線的下線至上線的區間內確定人均勞動報酬增幅;企業上年度人均勞動報酬在全市企業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勞動報酬增幅原則上不得超過工資指導線的基准線。
天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關人士說,不能按工資指導線安排勞動報酬增長的企業,應向職工說明原因。實行工資集體協商的企業,應依據2010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做好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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