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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在北京召開以『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與轉變發展方式』為主題的改革形勢分析會。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農業部、民政部、國資委、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等單位的政府官員,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國社科院、清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等院校的專家學者共五十餘人參加了會議。
與會專家認為,推進發展方式轉型,實現公平與可持續發展,客觀上要求加快推進收入分配體制改革,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
收入分配改革成為擺在眼前的問題
收入差距過大制約擴大內需
與會專家認為,十餘年來,我國擴大消費的政策效果不明顯,一個重要原因是收入分配差距過大,高收入群體的邊際消費傾向走低,低收入群體的支付能力不足。
有專家指出,分配是消費的前提,分配問題不解決是消費『久說不振』的根源。
也有專家通過測算指出,如果2007年我國的勞動報酬佔比保持在1981年的水平,可以使勞動報酬增加3萬億元,這將帶來巨大的消費效應。著眼於未來中長期發展,迫切要求推進收入分配體制改革。
公平發展的目標要求收入分配改革
一般來說,初次分配造成收入不平等,再分配緩和並縮小不平等。但我國當前的再分配卻加劇了不平等,公共服務在城鄉、區域和不同社會群體之間不平等問題尤為突出。因此,適應社會需求結構的新變化,需要在推進初次分配的同時,加快推進以基本公共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再分配體制改革。
也有專家提出,我國進入利益博弈時代,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利益均衡機制尤為重要,要有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一套新辦法。首先要承認階層的形成及其博弈的合理性,其次要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斷縮小城鄉、區域和不同群體的收入差距,以實現人的公平發展。
收入分配面臨的突出問題
財富向政府、資方、壟斷的『三集中』
有專家指出,由於經濟轉軌中存在的資源高度集中、資本的內控性以及多元壟斷等原因,我國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比一般市場經濟國家更為迅速。當前我國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明顯的『三個集中『傾向:從社會和政府角度看,財富不斷向政府集中。近幾年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不斷上昇,從1994年的10.39%提高到2008年的19.99%;從勞方和資方角度看,勞動報酬佔比持續下降。1996?2007年,我國勞動報酬總額佔GDP的比重從53.4%下降到39.7%;從普通行業和壟斷行業角度看,財富不斷向壟斷行業集中。某些壟斷行業職工的平均收入高達全國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數十倍。
最突出的差距是城鄉差距
與會專家普遍認為,城鄉差距是國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最突出表現。以農民人均純收入和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為例,2009年城鄉收入差距達3.33倍,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沒有扭轉。
收入分配不公中的三個重要現象
有專家指出,以下收入分配不公問題尤為突出:一是腐敗收入、灰色收入等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公,產生非常大的社會影響;二是收入流動性明顯降低,20世紀90年代初期,我國收入流動性較高,即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長高於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長,不同階層的變動性較大,但此後,收入的流動性明顯下降;三是父輩的背景、收入水平等對子女收入的影響越來越大,不同收入階層的穩定性越來越強。
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調整收入分配格局
打破『內需鎖閉』
有專家指出,構建消費大國需要把收入分配調整提到議事日程,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為契機推動發展方式轉型。也有專家指出,我國目前存在『內需鎖閉』的問題,呈現出『微觀消費熱,宏觀消費冷』的內需悖論。如果沒有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即使居民收入增加了他們也會感到沒有保障而難以增加消費,很難打開『內需鎖閉』。
收入分配改革與結構調整相互制掣
有專家指出,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的衝擊表面是對經濟增長速度的衝擊,實質是對發展方式的衝擊。結構調整就是要由工業和農業向第三產業轉移、由低附加值產業向高附加值產業轉移、由傳統產業向高新技術產業轉移。但是近幾年結構調整並不順利,這和收入分配結構密切相關。例如,當前佔總人口40%的農民僅創造了10%的GDP,這客觀上拉大了收入分配差距;而且可能出現『勞動力轉移慢、增加值轉移速度快』的格局,進一步惡化收入分配結構。
不能讓『窮人的孩子總是窮』
有專家提出,收入分配體制改革,需要從財產、收入、消費三個角度分析。縮小收入分配差距,關鍵是縮小能力差距,防止出現『文盲的孩子永遠是文盲,窮人永遠是窮人』。纔能是人發展的內生動力,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要通過收入分配改革提高人的發展能力。
確立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思路
收入分配格局調整要有整體戰略思維
有專家指出,解決收入分配問題,要有整體戰略和整體思維。改革開放初期,提倡『效率優先、兼顧公平』,這是符合特定歷史背景的。到了今天,這個指導思想需要做重大調整,要『公平和效率二者兼顧』。我國當前的收入分配問題不僅僅體現在經濟層面,也體現在社會和政治層面,現在的勞資衝突、突發性群體事件等與收入分配不公、貧富差距懸殊密切相關。推進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調整,要明確『市場做什麼?政府做什麼?資源怎麼配置?』,只有明確了這個戰略,纔能夠系統地解決財政支出結構調整、社會福利供給、農產品價格等問題。
國有資本要從競爭領域轉向公共領域
有專家指出,我國調整收入分配制度和西方有很大的不同,核心就是國有資本的配置問題。當前,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國有資源在很大程度上配置於市場領域而不是公共領域。著眼於調整國民收入分配基本格局,需要加快國有資源配置的結構性調整。有專家提出,需要盡快明確政府辦企業的目標是什麼?是為解決公平問題還是為解決效率問題?
也有專家指出,當前社會財富向房地產、煤礦行業集中的現象,表明了我國國有資本配置以及相關的土地制度、礦產資源制度等是不健全的。國有資本要從競爭性領域退出來,更多地投入到公共領域。如果國有資本不從競爭性領域退出,造成『國進民退』,收入分配問題很難得到解決。
與會專家普遍認為,行業收入差距過大的根源在於壟斷行業改革的滯後。因此,需要加快壟斷行業改革,加大收租分紅力度。
改革財稅體制來調整收入分配
有專家指出,當前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最直接、見效最快的是推進財稅體制改革、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我國人均GDP已超過3600美元,有條件把用於經濟增長的資金更多地用於全民的社會保障,不斷提高保障水平。有專家認為,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需要推進新一輪的財稅體制改革,實現減稅讓利工程,控制政府收入和政府儲蓄增長過快的趨勢。
也有專家認為,僅推進稅收改革對調整收入分配差距作用不大,因為所有的稅收都是可以轉嫁的。有可能出現『越加大稅收調節,收入差距反而越大』的情況。因此,縮小收入差距重點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財政支出應主要用於公共服務的供給和公共消費保障,以此縮小個人發展能力差距,真正緩解並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格局。
建立勞資協調制度,有效提高勞動報酬佔比
與會專家認為,建立勞資協調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專家指出,應進一步明確工會權力,強化工會在保障勞動者權益中的作用,美國之所以能度過上世紀30年代的危機,原因之一就在於重視了工會作用,使勞資矛盾能夠在制度框架下得到妥善解決。
收入記錄、申報制沒有理由推遲
與會專家指出,調整收入分配格局,基礎性制度建設尤為重要,特別是收入記錄制度、收入申報制度、財產申報制度等。有專家指出,西方國家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就開始建立國民收入記錄制度,當前我國的技術條件比他們當時好得多(比如,電腦及互聯網技術已經成熟),沒有理由再以技術借口推遲基礎性制度建設。
要定出『居民收入佔國民收入比』的目標
有專家指出,著眼於發展方式轉型,建議『十二五』應努力把我國消費率從2008年的48.6%提高到55-60%左右,並且在國民收入分配結構調整上制定相應的約束性指標。第一,城鄉人均收入在『十二五』翻一番,年均增長不低於15%。第二,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佔比從約60%提高到70%左右。第三,勞動報酬佔GDP比重從2007年的39.7%提高到50%左右。第四,城鄉收入差距從2008年的3.31:1控制到3:1以內。第五,中等收入群體佔比達到30%左右。也有專家認為,有必要把『提高居民收入佔財政收入比重』這一指標作為改革目標。
政府應承擔『縮小收入差』職能
收入分配差距擴大有政府因素
有專家指出,我國收入分配差距擴大有市場和政府兩個原因。以勞動力市場為例,我國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一定程度上導致勞動力收入難以提高,但是政府主導作用不可忽視:第一,某些地方政府在GDP掛帥的傾向下注重招商引資,在某種程度上刻意壓低勞動力成本;第二,行政分割的方式破壞勞動力市場,大大壓低了農民工工資。
政府應該承擔『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職能
與會專家認為,政府應該承擔『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職能。在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上,政府要轉變發展理念,突破『追求GDP增長』的思路,實現『三個提昇』:一是由促進經濟發展入手向促進人的發展提昇;二是由分配制度改革入手向產權制度改革入手提昇;三是由經濟轉型入手向政府轉型入手提昇。
有專家指出,政府縮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兩個途徑:一是法律途徑,例如,推進稅法改革,盡快出臺物業稅、資源稅等,可以有效調整收入分配;二是政策途徑,例如實施『就業導向』政策,即政府鼓勵企業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崗位,在政策上給予支持,以此有效擴大就業,進而提高勞動報酬佔GDP的比重。
有專家指出,財政支出結構難調整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用於民生的支出對地方政府沒有明顯的利益、對GDP增長沒有直接的作用,地方政府比較消極。例如,2009年全國預計要投入1776億到保障性住房上,但是到8月底僅完成投資進度的20%多。也有專家指出,解決收入分配問題,政府需要自我革命。以物業稅為例,可以首先從政府物業開始收稅,進而擴大到工商業和富裕階層,最後實現普遍征收。
設立『全國收入分配委員會』
有專家指出,推進收入分配體制改革,很難兼顧各方面利益,這也是多年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難以取得有效進展的重要原因。過去幾年,無論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還是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國有企業收入改革等,都有很大爭論,其根源在於,缺乏一個部門統籌協調。有專家提出,可以考慮設立『全國收入分配委員會』,強化對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統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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