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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兩會』臨近,房地產調控是否還有『新手』成為炙手可熱的話題。
答案是肯定的。2月25日,《華夏時報》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行為稅司處了解到的消息是,物業稅開征將會是今年『兩會』上討論的重點,而總局關於物業稅開征的具體方案已經提交。按照目前決策層的征稅思路,物業稅將按照房屋面積,對超出基點面積的部分進行征收,基點面積內的部分免征。
該司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稅務總局正在擬定的物業稅實施方案,將以目前某個省區市正在進行的物業稅模擬征稅方案為『藍本』,綜合其他各試點城市模擬方案經驗進行制定。按照計劃,物業稅相關議題和擬定方案將被人大代表提交至今年『兩會』討論,也有望將物業稅開征編入十二五規劃。
對於物業稅究竟何時開征,何處試點的猜測,一年多以來都是傳聞紛紛,此前本報也曾對相關情況進行過報道,而據本報記者近日剛剛從住建部一高層人士處得到的確切說法是:鑒於目前房價居高不下的市場狀況,今年年底前有望在深圳、北京等城市針對商業地產進行實征試點。
這一結果與市場預期基本相符。對此,多位接受采訪的業內專家都表示,開征物業稅不管是對開發商還是投資者來說,都是成本的增加,對房地產市場最直接的影響還體現在對投機炒房的遏制,迫使一部分人放棄惡意炒房、囤積房源。
京深商業地產或年內開征
面對高房價帶來的政策調控壓力,今年的全國『兩會』無疑讓各方都有所期待。『棚戶區共建』、『物業稅開征』、『限制房地產企業融資』等多項議案已經送達全國『兩會』提請討論。而被認為是打擊炒房的利器——物業稅能否開征,也成為政策調控高房價的最大期待。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行為稅司一官員明確對記者表示,物業稅開征將是今年『兩會』上討論的重點,在已經提交的物業稅開征具體方案中,對征稅思路也已經基本達成共識,按照房屋面積征稅,基點內免征,基點外征收。
物業稅主要指的是不動產稅,其主體是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每年按財產評估值的一定比率征收稅款。從2003年5月開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分3批,在北京、遼寧、河南、深圳等10個省區市和計劃單列市的32個縣、市、區開展了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
在去年12月底舉行的2009中國財稅改革年度論壇上,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曉華表示,經過6年多的模擬評稅試點實踐,財稅部門已經初步建立了房地產數據庫,開發了若乾套各具特色的評稅軟件,按評估值征收物業稅從技術上看是可行的。
而據《華夏時報》記者從住建部一位高層處了解到,鑒於目前房價居高不下的市場狀況,今年或將在深圳、北京等城市針對商業地產進行實征試點。
另外,北京市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1月底已經在北京『兩會』上提交了物業稅開征提案。他曾告訴本報記者,北京早在2008年6月就准備以『房產稅』的名目開征物業稅,但由於奧運會和金融危機的到來耽誤了征收計劃,但『方案是早就成形了的』。
然而,關於開征物業稅是否能夠起到平抑房價的作用,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表示,目前看來,物業稅主要還是抑制投機購房,而對房價起決定作用的是需求,全國不少地區的城市化進程纔開始,住房市場需求很強烈。而物業稅涉及到眾多方面,目前細則還沒有出臺,具體影響還不能完全確定。
『開征物業稅,面臨的最大矛盾是與現行稅費制度的銜接問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指出,『這主要體現在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方面。』
據了解,目前開發商繳付的土地出讓金實際上是向政府一次性繳清70年的土地使用租金,開發商把這部分費用作為開發成本制定房價,將其『轉嫁』到購房者身上。而物業稅是對房屋所有者的房產進行每年一次的評價估值征稅。
正是受這一矛盾的影響,關於物業稅的稅基、稅率、房產估值評價標准等具體問題目前還在討論議定中,成為征收物業稅的最大障礙。畢竟,土地出讓金是地方政府的一大財源,佔地方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是一半以上。如果將土地出讓金列為物業稅中的一部分分期支付,則難免會觸動地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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