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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對三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復,認定三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均為責任事故,依照有關規定,對93名事故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另有58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2009年中央電視臺新臺址文化中心『2·9』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2009年2月9日,在建的中央電視臺新臺址園區文化中心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在救援過程中造成1名消防隊員犧牲,6名消防隊員和2名施工人員受傷。建築物過火、過煙面積21333平方米,其中過火面積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383萬元。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71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中央電視臺副總工程師、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央視新址辦副主任王世榮,央視國金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高宏等44名事故責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7名事故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給予時任國家廣電總局黨組成員、中央電視臺臺長、分黨組書記、中央電視臺新臺址建設工程業主委員會主任趙化勇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中央電視臺副臺長、中央電視臺新臺址建設工程業主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李曉明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二、2009年山西省焦煤集團屯蘭礦『2·22』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09年2月22日,山西省焦煤集團西山煤電集團公司屯蘭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11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386萬元。41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
其中,屯蘭礦礦長尹根成、總工程師張文昌等6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35名事故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三、2009年重慶市能源投資集團松藻煤電公司同華煤礦『5·30』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2009年5月30日,重慶市能源投資集團松藻煤電公司同華煤礦發生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0人死亡、7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219萬元。
39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同華煤礦礦長易政、同華煤礦副礦長張倔剛等8名事故責任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依法逮捕;31名事故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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