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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網27日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通知》說,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這是目前我國最高規格的能源機構。
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後續
『我國高層次的能源機構並不是第一次成立,但這一次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意義和作用不可同日而語,值得期待。』石油大學中國能源戰略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震告訴記者。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能源管理體制曾經歷過多次重大改革。1980年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但兩年後即被撤銷。1988年組建能源部,1993年撤銷,自此十多年間再沒有一個統一的能源管理部門。
為加強能源行業管理,改變多頭管理、分散管理、協調性差的局面,2008年實施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決定組建國家能源局。同時,決定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
『能源是經濟發展的戰略資源,涵蓋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多個領域,涉及經濟、外交、資源等多個部門。我國需要從高層次上加強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以確保能源穩定、安全、可持續地供應。』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專家姜鑫民說。
2008年8月,國家能源局正式掛牌運行。作為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後續,經過近兩年時間的籌備後,國家能源委員會這個更高層次的能源議事協調機構終於正式成立。
統籌協調重大能源問題
據介紹,國家能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
『國家能源局的成立,讓能源行業有了明確的主管部門。但從一年多的運行情況看,作為一個副部級的機構,在統籌協調能源重大問題方面,國家能源局確實有些力不從心。』王震分析說。
早在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業內對成立『能源部』的呼聲頗高,但受各種因素制約,這個呼聲並未成為現實。目前,涉及能源的管理職能仍分散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電監會、國土資源部等多個部門中。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能源安全供應問題日益成為一個重大戰略問題。近年來,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供應緊張的問題不時出現,能源體制改革的步伐也比較緩慢。
與此同時,日益嚴峻的全球氣候變暖壓力,也對能源的開發和使用提出了重大挑戰。哥本哈根會議前夕,我國政府宣布了新的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與之相適應,國家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15%左右。
『能源問題的戰略地位,決定著我國需要成立一個高規格的能源機構。而新的形勢下,對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領導力、執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姜鑫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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