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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日從中國證監會獲悉,證監會日前出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督察員指導意見》,要求QFII設立督察員制度。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這項制度指由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定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合規督察員,加強對中國證券市場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理解,進一步提高QFII合規控制水平。通過實行該制度,將一線監管職能由交易所、托管銀行進一步延伸到QFII內部,有效防止個別QFII出現違反規定超比例投資、信息披露不及時等問題。
據悉,實施QFII試點五年多以來,證監會、外匯管理局陸續出臺了相關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了較完善的QFII監管框架。總體而言,QFII投資規范,外匯進出可控,運行平穩正常,未出現大進大出等負面情況。但在實踐中,由於QFII的地域分布廣泛,語言和文化存在差異,法律、監管制度也各不相同,這些人員理解、執行QFII的法規、政策及中國證券市場相關法律、法規時存在一定的困難。
該負責人對媒體表示,證監會從二00六年就開始研究如何加強QFII內部控制,二00七年規劃在QFII內部建立一種督察人員的管理制度。今年在指導意見形成前後分別與QFII進行了充分討論,征求了QFII意見。這項舉措標志著監管部門將進一步指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加強合規控制,提高合規控制水平。
目前,經審批設立的QFII有七十多家。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稱,在市場急劇波動的時候,海外投資者、機構投資者看好中國經濟發展前景,申請成立QFII的熱情沒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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