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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處理奶粉事件領導小組事故調查組調查,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是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依據有關規定,鑒於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莊市委書記吳顯國同志對三鹿牌奶粉事件負有領導責任,對事件未及時上報、處置不力負有直接責任,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免去吳顯國同志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莊市委書記職務。
鑒於在多家奶制品企業部分產品含有三聚氰胺的事件中,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監管缺失,對此,局長李長江同志負有領導責任,同意接受李長江同志引咎辭去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長職務的請求。
此外,由於石家莊三鹿集團公司在接到消費者食用奶粉出現疾患的投訴後,未及時向石家莊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也未采取積極補救措施,導致事態進一步擴大,三鹿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