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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國土房管局昨日發布2008年第二次土地出讓信息。推出28宗經營性用地,規劃可建設用地面積約352公頃,建築總規模約696萬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區經營性地塊14宗,規劃可建設用地面積約172公頃,建築總規模約356萬平方米;中心城區外區縣地塊14宗,可建設用地面積約180公頃,建築總規模約340萬平方米。
此次發布地塊信息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居住用地全部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選址大多臨近頗具規模的成熟社區,開發條件較為成熟。居住可建設用地面積286公頃,建設總規模為562萬平方米,分別佔總量的81.25%和80.75%。
二、商業金融用地規劃容積率高,開發強度大。商業金融地塊可建設用地面積66公頃,建築總規模為134萬平方米,分別佔總量的18.75%和19.25%,充分體現了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
三、推出2宗限價商品房地塊。2宗限價商品房地塊,分別為東麗區張貴莊地塊、東麗區津濱大道地塊,可建設用地面積19公頃,建築規模30萬平方米,可建限價商品房4580套。
據了解,本次發布會推出的中心城區14宗地塊均可接受用地預申請。用地預申請是指單位和個人對地塊有使用意向,可以向市國土房管局預先提出申請,並承諾其願意支付的土地價格。經審核,預申請人承諾的土地價格可以接受的,5個工作日內要交納其承諾支付土地價格20%的價款作為預申請保證金。市國土房管局將根據地塊的預申請情況,適時發布出讓公告,預申請人按照公告及出讓文件要求及時遞交競買資料,取得競買資格後,預申請保證金可轉為競買保證金。
境外投資者也可用地預申請,預申請保證金可用外幣交納。境外投資者憑預申請批准文件到相關部門申請設立證照有效期一年的房地產企業。發布土地出讓公告後,外商的預申請保證金即可轉為競買保證金。土地出讓成交後,如境外投資者競得土地,可憑《成交確認書》辦理公司備案及其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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