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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3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免征額)由此前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僅僅5個月之後,建議調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的呼聲再次響起,5000元是一個被頻繁提及的數字。對此,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財政系主任、教授朱青指出,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已不算低,不宜大幅提高,個人所得稅改革還有其他工作可做。
灰色收入,不能靠個稅調節
朱青認為,在中國諸多稅種中,個人所得稅是唯一直接擔任個人收入調節重任的稅種,對縮小貧富差距、緩解收入的兩極分化意義十分重大,不能忽視。因此,繼續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依然十分必要。
根據國家統計局城鄉人口和家庭規模數據計算,2005年全國有3.73億個居民戶,以城鎮20%高收入居民戶(3798萬戶)代表全國收入最高的10%家庭,其人均可支配收入約2.3萬元;以農村20%低收入居民戶(3654萬戶)代表全國收入最低的10%居民,其人均純收入約1100元。由此推算,收入最高的10%家庭與收入最低的10%家庭人均收入差距約21倍。
朱青說,1994年個人所得稅收入只佔稅收收入的1.5%,而到2007年已佔7%。北京、上海、深圳等經濟發達地區個人所得稅收入所佔比重更大,如北京達到22%。如此快的增長速度,一方面與城鎮居民收入大幅增長有關,另一方面與稅務部門加大對高收入群體的稅收征管力度有關。
朱青表示,黨的十七大提出要調節過高收入,而調節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個人所得稅。現在一些人的收入不僅包括合法收入,還包括灰色收入甚至黑色收入。個人所得稅承擔的是調節個人合法收入的重任。那些灰色收入、黑色收入應該靠公安、司法、紀檢、監督等部門去處理,不能靠個人所得稅來調節。
參考標准:平均工資和貧困線
目前,沒有必要將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提高到5000元,有什麼根據?一再大幅度調高這個標准,有必要嗎?
朱青認為,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的制定要科學、嚴謹,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靠拍腦袋。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已不是很低,頻繁地作大幅度調整沒有理論依據。
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一般含兩部分內容:一是生計扣除,即在一個國家或地區個人維持基本生存所需要的開支。如美國2005年必須扣除的生計扣除標准是每人每月3200美元。這部分相當於基本支出的收入不能被課稅。二是費用扣除,即為賺取收入而必須支出的費用。
在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上,中國執行的是一攬子的扣除政策,也就是將上述兩種扣除都包括在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內。這一標准從800元過渡到1600元,今年3月又調整到2000元。近日,又有人提出應該將此標准一次性調整到5000元。多個機構在網上的調查顯示,有95%以上的網民支持這一提議。
對此,朱青表示,收入的高低是相對的。他對記者說:『跟比爾·蓋茨比,我們都是窮人。』他說,現在的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是高還是低,關鍵要有一個判定標准。
朱青認為,從靜態看,制定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應考慮兩個因素:平均工資和貧困線。
朱青舉例說,英國2007年平均工資為2.2萬英鎊,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為5435英鎊,佔平均工資的25%。美國2005年平均工資為35450美元,個人生計扣除和定額費用扣除的總額為每年8200美元,佔平均工資的23%。我國2007年月平均工資為2077元,當時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為每月1600元,佔月平均工資的比例高達77%。朱青表示,這一組數據表明,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已經不低。
『跟我國的貧困線比,我國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也算是較高的。』朱青介紹說,國外制定的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與貧困線之間有一個合理的比例關系,如果免征額定得過高,人們收入中超過貧困線以上的一部分就可能得不到稅收調節。
例如:2007年,英國單身人口貧困線是每年4800英鎊,個人所得稅免征額是5435英鎊,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只是貧困線的1.1倍;2005年,美國單身人口貧困線是每年9570美元,個人生計扣除和定額費用扣除的總額是8200美元,扣除額甚至低於貧困線。這表明英、美兩國的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與貧困線相比是較低的。
朱青介紹,我國沒有官方的貧困線,但各地都有低保線,可將之看做貧困線。2007年全國省會城市平均低保線僅182元,北京為320元,上海最高,達到了400元。即使按照400元的最高標准計算,2007年我國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已經達到了貧困線的4倍。現在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是2000元,全國平均低保線為每月208元,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是低保線的9.6倍。朱青說,中國的低保線是根據當地的財力制定的,一般定得偏低,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拿它與國外類比,但這至少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分析問題的思路,提供了制定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的參考依據。
從動態來看,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的調整必須考慮物價上漲水平。朱青告訴記者,從2005年到今年上半年,我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提高了約15%,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從2006年的1600元調高到現在的2000元,增長了25%。他說,隨著物價上漲不斷調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沒有錯,但調得過頻、定得過高就沒有根據了。特別是,2006年1600元的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是全國人大經過聽證後制定的,比較科學、合理。如果現在一下子將之提高到5000元,等於否定了當時1600元的合理性。按照這期間物價的上漲水平,用不著把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提高到5000元。
免征額『一刀切』不能適應各地具體情況
一直以來,各界都認為,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調整始終『慢半拍』。那麼如何科學制定這個標准,使公眾獲得更多的稅收照顧,抵消物價上漲帶來的福利損失呢?
朱青說,目前全國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工資收入水平和物價水平也參差不一,『一刀切』的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不能適應各地的具體情況。
他介紹,在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各征一道個人所得稅。其中,聯邦的個人所得稅個人生計扣除和定額費用扣除標准在全國是統一的,而各州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各自的扣除標准。
從2002年開始,我國個人所得稅實際上成了中央與地方的共享稅。在這種情況下,他認為應借鑒美國經驗,對屬於中央收入的個人所得稅規定全國統一的費用扣除標准,對屬於地方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應當由地方制定符合當地情況的費用扣除標准。這樣既可以照顧到各地的實際情況,又不會發生地方制定政策影響中央稅收利益的現象。
工資、薪金最高檔稅率45%應堅持不變
當前,有些人認為我國工資、薪金適用的個人所得稅最高一檔稅率為45%過高,應當降下來。但朱青並不這麼認為。
他認為,45%的邊際稅率從國際上看並不是最高的,雖然它高於英國、美國,但與一些歐洲大陸國家比並不算高。要實現收入分配的公平,沒有一個擁有較高邊際稅率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是不行的。
朱青說,戰後西方一些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最高一檔稅率高達60%以上,有的甚至超過95%。一個國家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率定多高,關鍵是要在公平和效率之間進行權衡。重視公平的國家邊際稅率往往較高,重視效率的國家邊際稅率往往較低。我國還是社會主義國家,在選擇邊際稅率時不能簡單地與英、美等保守的資本主義國家類比。
據了解,在一些大城市,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收入的相當一部分(有的將近20%)是通過45%的稅率征收上來的。可見,較高的稅率對於調節收入分配是起到很大作用的。
應更多地考慮人性化因素
當前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方向是什麼?朱青認為,現在一步到位地實行以家庭為申報單位的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還比較困難,但可以對現行制度進行小修小補式的改革。
現在每個職工每人每月的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是2000元。從家庭角度看,若夫妻雙方都工作,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可扣除4000元。若夫妻雙方只有1人工作,只能扣除2000元。因此,可以考慮對配偶失業或患有大病的在職職工適當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准,從而部分地彌補以個人為單位納稅的缺陷。
朱青介紹,目前我國城鎮正式職工中大約有1/3繳納個人所得稅,其中一些收入僅三四千元的職工也繳了稅,並且職工如果月收入超過4000元就要按15%或以上的稅率納稅,邊際稅率的加速度過快。為使個人所得稅制度更加公平、合理,應對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進行調整。例如,在5%~10%稅率間增加幾檔稅率,讓大多數中低收入職工按不超過10%的稅率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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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提高起徵點至5000,同時提高5000後的稅率標準,來更好的調節貧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