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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國家開發銀行總行、農業銀行等9家金融機構被審計署點名。其中,國家開發銀行違規放貸近百億,挪用58.41億投入股市、房地產等領域。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昨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作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部分金融機構信貸業務存在風險,分支機構違規問題不斷。
審計署對國家開發銀行總行和19家分行的審計結果共發現違規發放貸款91.04億元,貸款被挪用245.72億元,其中58.41億元貸款違規進入股票市場、房地產市場,以及國家限制發展的產業和領域。對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及27家分行2006年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表明,該行總行對分支機構在風險控制、資金清算、財務管理等方面監督和控制不力,造成分支機構違法違規問題不斷出現,這次審計發現的243.06億元違規經營問題絕大部分發生在基層分支機構,甚至有內部員工參與作案。
審計署還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進行了審計。截至2006年底,華融、長城、東方、信達等4家資產管理公司處置資產回收的現金尚不足以償還再貸款及金融債券利息,對公司持續經營有較大影響。
審計署還對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和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總部及部分分支機構進行了審計,共發現部分信貸資金違規轉入資本市場、違規壓低保險費率等問題金額167.9億元。
據介紹,對9家金融機構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共移送各類涉嫌犯罪案件線索43件,涉案金額141.62億元,涉案責任人1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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