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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提高再融資分紅門檻後,證監會對大股東增持行為進一步進行制度完善。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向其指定信息批露媒體透露,交易所將於近期發布相關細則,從信息披露、敏感期禁售制度和利用技術嚴格監管三個方面提高增持行為的透明度。
今年以來,個股不斷下跌,部分個股跌幅甚至超過70%。在此背景下,部分大股東和上市公司高管一方面為穩定股價提振信心;一方面認為個股價格遠低於其價值,紛紛選擇增持。
為鼓勵這一行為,證監會日前發布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大股東增持超過30%的豁免申請由事前變為事後,鼓勵大股東增持公司股份。同時,大股東增持的頻頻發生也對監管提出了要求。
根據報道內容,大股東增持細則將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行為發生的首次或者增持達總股本的1%時,必須履行披露義務,並需要披露後續的增持計劃。其次,細則將進一步強化敏感期的禁售制度。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發布重大業績預告、重大敏感信息披露期間,控股股東不能進行增持。最後,交易所將對增持過限行為進行及時監管,將通過技術手段保證上市公司及時履行披露義務,並對過限行為進行監管。為了防范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的出現,交易所監察系統也將設置相應的監管部門對其進行監管。
這些措施都是對大股東增持行為的制度完善。對股民而言,這將預防大股東利用增持牟利,使大股東增持真正成為穩定公司股價、提振股民信心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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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要求人大成立證券市場特別調查委員會!!!針對這場人爲股災對國家金融安全、實體經濟和社會和諧發展所造成的危害,以及對國家和國民財富造成18萬億巨大損失,由全國人大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質詢、追究瀆職責任,果斷糾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