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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東新區今天正式啟動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成為首批該業務的試點地區。
為滿足日益增長的個人本外幣兌換需求,根據新修訂的外匯管理條例,中國外匯管理局日前批准在北京和上海開展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
試點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內機構,為個人提供本外幣兌換服務,在規定的年度總額內辦理境內個人結售匯業務和境外個人結匯業務,並可為境外個人辦理每人每日累計不超過等值五百美元(境內關外網點限額為一千美元)的人民幣兌出外幣現鈔的業務。
二是辦理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的經營機構,可使用自身品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可自行選擇合作銀行;可根據自身服務能力狀況選擇掛牌交易的貨幣種類,並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匯價管理有關規定確定掛牌交易匯價。
三是個人本外幣兌換業務須通過登錄中國外匯管理局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辦理,外匯局實行全過程監管。
據悉,本次允許辦理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的境內機構為非金融類的商業性機構。根據國際經驗,個人本外幣兌換市場一般由銀行網點、特許外幣兌換商和一些特約商戶組成,針對不同客戶人群和客戶特點構成多層次的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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