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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黃金股份有限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
陝西太白黃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陝西太白)、潼關中金冶煉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潼關冶煉)、山東煙臺鑫泰黃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山東鑫泰)。
●本次擔保數量及累計為其擔保數量
本次為陝西太白提供5700萬元貸款擔保,累計提供5700萬元貸款擔保;
本次為潼關冶煉提供6000萬元貸款擔保,累計提供6000萬元貸款擔保;
本次為山東鑫泰提供2000萬元貸款擔保,累計提供2000萬元貸款擔保。
●本次貸款的反擔保情況
陝西太白、山東鑫泰其他股東按股權比例提供擔保。
●對外擔保累計數量
本次貸款擔保實施後,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金額為15600萬元,全部為對控股子公司的的擔保。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
公司無逾期的對外擔保。
一、擔保情況概述
1.公司擬為控股子公司陝西太白提供貸款擔保5700萬元,用於陝西太白廟溝堆浸廢渣綜合利用(3000噸/日選礦廠)項目建設,貸款合同尚未簽訂。
2.潼關冶煉分別於2006年6月和2007年9月向建行天津開發分行和建行渭南分行貸款2000萬元和4000萬元,為期分別3年和1年,公司為2筆貸款共計6000萬元提供貸款擔保。潼關冶煉2筆貸款分別於2009年6月和2008年9月到期,公司擬為其繼續提供為期2年貸款擔保。
3.山東鑫泰分別於2007年6月和10月,向建行天津開發分行貸款1500萬元和500萬元,為期分別為1年,公司為2筆貸款共計2000萬元提供貸款擔保,山東鑫泰其他股東按股權比例提供反擔保。山東鑫泰2筆貸款分別於2008年6月和10月到期,公司擬為其繼續提供為期1年貸款擔保。
上述貸款擔保實施後,公司累計對外擔保總額15600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5.13%,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的相關規定。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對上述擔保事項進行審議,會議應到9人,實到9人,會議全票通過了上述擔保事項。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陝西太白黃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點:陝西省太白縣太白河鎮
法定代表人:張耐林
經營范圍:黃金采、選、冶和水力發電
為本公司控股77.2%的子公司
截止2008年6月30日,資產總額39332萬元、負債總額18849萬元、淨資產20225萬元、實現利潤4406萬元。
2.潼關中金冶煉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點:陝西省潼關縣城關鎮上屯村
法定代表人:徐福山
經營范圍:金、銀、銅、鉛、硫的選冶及副產品銷售
為本公司控股90%的子公司
截止2008年6月30日,資產總額26131萬元、負債總額18753萬元、淨資產7378萬元、實現利潤1164萬元。
3.山東煙臺鑫泰黃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點:山東省海陽市郭城鎮河南村
法定代表人:馬英傑
經營范圍:金礦探采選冶
為本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
截止2008年6月30日,資產總額7528萬元;負債總額4538萬元;淨資產2990萬元;實現利潤1317萬元。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潼關冶煉分別於2006年6月和2007年9月向建行天津開發分行和建行渭南分行貸款2000萬元和4000萬元,為期分別3年和1年,公司為2筆貸款共計6000萬元提供貸款擔保。潼關冶煉2筆貸款分別於2009年6月和2008年9月到期,公司擬為其繼續提供為期2年貸款擔保。
2.山東鑫泰分別於2007年6月和10月,向建行天津開發分行貸款1500萬元和500萬元,為期分別為1年,公司為2筆貸款共計2000萬元提供貸款擔保,山東鑫泰其他股東按股權比例提供反擔保。山東鑫泰2筆貸款分別於2008年6月和10月到期,公司擬為其繼續提供為期1年貸款擔保。
四、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上述貸款擔保實施後,公司累計對外擔保總額15,600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5.13%,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的相關規定,同意上述貸款事項。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上述貸款擔保實施後,公司累計對外擔保總額15600萬元,無逾期擔保。
六、備查文件目錄
中金黃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中金黃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會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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